许昌鄢陵的最新通告(许昌到鄢陵路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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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到鄢陵路封了吗

没有。根据疫情防疫政策显示,截止至2022年11月8日,许昌到鄢陵路没有封,属于常态化地区,疫情具有病毒传播快、伤亡大、控制难度高、地域广等特点,疫情在即,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鄢陵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鄢陵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5日发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1.加强对境外归国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鄢人员管理。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归国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鄢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2.全县所有村庄、居民小区、机关庭院设立哨点、门岗,实行一个进出口管理,对进入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高速出口、国省干道、高铁站、长途汽车站规范设置交通卡点;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县。3.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暂停开放;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所有餐饮场所暂停堂食。4.各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5.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桌球室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宗教场所暂停开放。6.暂停绠会、庙会等聚集性活动;农村公益文化活动暂停开展;新华书店、各种实体书店讲座、人员聚集性读书活动等暂停开展;倡导“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宴请不办。7.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上报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院就诊;所有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对购买感冒药、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8.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9.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10.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月5日--------------------------鄢陵疾控紧急提醒2022年1月2日,禹州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自2022年1月3日起,禹州市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目前相关流调工作当地正在进行中。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鄢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2021年12月22日以来到过禹州市、与禹州市来鄢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尽快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发生风险随之加大。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鄢陵县全域人员非必要不出县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7日】为配合鄢陵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核酸检测期间,全县所有居民原则上居家,按属地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做好采样工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2.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3.全县商场、超市、沿街门店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4.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柔性工作制。生产企业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凭工作证明上下班。5.除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外的车辆和人员外,鄢陵县全域人员非必要不出县,外来人员一律劝返。6.红事缓办、白事当天简办,不接访客,从严控制人员聚集活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月7日

2022鄢陵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诉讼信访活动

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诉讼信访活动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保障诉讼群众的健康安全,自2022年1月5日起,本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有关须知告知如下:一、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二、采取材料箱转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将纸质材料放置门卫材料转交箱或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西关街鄢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461200。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三、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在线申请调解纠纷。四、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诉讼交费、退费等,也可以通过各业务庭联系电话联系诉讼事项,业务庭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布。五、网上信访。请登录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申诉信访模块”,点击进入申诉信访。电话信访。有专人值守电话接访,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鄢陵县人民法院信访办电话7263031。_邮件信访。将信访材料交门卫材料转交箱,有专人负责转交信访材料,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西关街鄢陵县人民法院信访办收,邮编461200。特此通告。鄢陵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5日附:各业务庭办公电话立案信访联系电话:_民事立案:7263019行政立案:7263019执行立案:7263019信访窗口:7263031各业务庭诉讼服务联系电话:刑事庭:7263002民事庭:7263017行政庭:7263032执行局:7263015研究室:7263030陈化店人民法庭:7670766屯沟人民法庭:7631118马栏人民法庭:7717099只乐人民法庭:7618039张桥人民法庭:7633111彭店人民法庭:7662058

鄢陵县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卡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鄢疫情防指办5号鄢陵县关于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卡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县直有关单位: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充分发挥防疫“第一道关口”作用,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县疫情防控卡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卡点疫情防控工作。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卡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压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来鄢人员、车辆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二、切实加强国道省道卡点疫情防控工作。国道省道卡点按照“管控区”管理办法执行。本地车辆、人员符合“一证、双绿码、一正常”条件的可以通行。外地来鄢车辆、人员非必要一律劝返,对途经车辆本着减少风险原则,引导至高速公路行驶。进出卡点车辆要严格消杀。三、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卡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由镇、村负责,发动辖区干部群众,在所有行政村设立哨点、门岗,对进入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坚决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四、卡点人员配备。全县各主要交通通道卡点由县政法委负责统筹指挥协调。高铁站卡点由公安、交管和卫健等部门人员组成,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公安人员、2名交管人员、2名医护人员。其他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交通通道卡点按现有分包县直单位及人员组织架构执行。各交通卡口要设置值班台和值班室,有登记台账、扫码图版、测温仪、消杀喷壶等必要设施,工作人员要着防护服,戴护目镜、口罩、手套、鞋套,做好自身防护。五、卡点工作流程。卡点公安人员负责停车检查和通行,交管和县直分包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信息登记,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测量体温,根据“两码”颜色判断通行或隔离管控。各项工作流程要规范,对途经卡点人员详细核实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体温状况、核酸检测时间等信息,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各卡点人员、车辆查验通行情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来鄢人员基本信息,由县政法委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汇总,于每天11:00、16:00前分两次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六、相关要求。各卡点要做好无缝交接和工作接,注意夜间及恶劣天气防寒保暖。如遇紧急、特殊情况,要按照“一事一策”原则,及时报告,确保妥善处置。

鄢陵县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12月25日)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为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依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奖励范围瞒报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鄢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举报方式如发现上述情况,全县广大市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等信息,按照属地原则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举报。三、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奖励资金由县疫情指挥部负责支付。举报未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的,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等有密切接触史未报告的;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1000-2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提供重要信息,有效阻止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的,经查证实每条线索给予2000-5000元人民币奖励。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患者,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5000元人民币奖励。四、相关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将严格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举报电话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736166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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