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才招聘网最新招聘2022(2022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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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林业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五)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能够胜任野外调查、实验等工作;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自2022年9月9日起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8:00起至9月30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投递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将电子版连同本人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发送至报名邮箱(1773847358@qq.co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人员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对通过审核者,将及时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和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由科研(工作)业绩介绍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构成,各占50分,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30分钟。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省林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632326(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1-62553239(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35520(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2022年度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原文标题: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隐藏网址***

2022年度安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94名】

安徽人才招聘网最新招聘2022(2022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度安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本年度有效。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度我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及高层次人才计划共9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安徽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3、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人才鉴定标准及具体待遇细则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执行(附件2),具体见学校网站。   四、招聘程序   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本年度有效。   2、报名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并提交《诚信书》(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安徽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附件5),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和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分类标准,见附件6)、论文检索报告(中科院分区)、主持项目、论著、获奖证书等。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一份供同行评议的代表性成果申请书(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附件7)。所有电子版应聘材料同时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k@ahtcm.edu.cn)和用人院部联系人邮箱(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所在院部-岗位代码”,如“博士招聘-张三-中医学院-2000565”)。   (二)资格初审   对于普通博士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相应应聘院部,下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处审核。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于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将申请人提供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同行评议(同行专家不少于三人),并依据岗位设置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价,确定推荐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应聘简历、附件3、附件4以及业绩材料纸质版(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由5-7人组成。考核评委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现场答辩各占50%,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分和最低分,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有1/3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   (七)审定   对于博士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后,由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对于高层次人才,其中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及四类人才(A档、B档),由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及待遇意见汇总后报学校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四类人才C档及五类人才,由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及待遇意见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八)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的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具备报到条件一个月内未来校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纪委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8129017、68129047。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报到手续,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岗位,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隐藏网址***   人事处邮箱:rsk@ahtcm.edu.cn

2022年度安徽皖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87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度安徽皖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已发布,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皖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2年度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皖西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   三、相关待遇   详见皖西学院校园网招聘公告。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校急需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要求以“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皖西学院博士应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见“招聘计划”)和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wxc.edu.cn),原件待确定考核时由本人携带至学校进行查验核实。   方式二: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请登录皖西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rszp.wxc.edu.cn),在“博士招聘岗位”栏目里选择申请岗位,点击“在线投递简历”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其他应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确定考核时由本人携带至学校进行查验核实。   六、资格初审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由科研处审核鉴定)。   七、考核与审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进行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专家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不具备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须报人事处审批)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占比均为50%,且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平均成绩均达到或超过60分者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具体引进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皖西学院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电话:0564-3306082 招聘邮箱:zhaopin@wxc.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564-3306173 纪委信箱:jwi@wxc.edu.cn   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隐藏网址***   皖西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   皖西学院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89人】

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2.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5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笔试   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5日14:30-17:30和6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827)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4.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5.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拟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6.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7.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8.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9.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10.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0551-62606455(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2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3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30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31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至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608295(省文旅厅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8174(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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