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官网招生网(聊城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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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0万余册,拥有电子图书资料20156GB。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是山东省6所有资格招收和从在校生选拔国防生的高校之一。现设有27个学院、85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2152名,专任教师中教授22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4名。现有国家“”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41人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3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了中国科学院吴培亨院士、张新时院士、汪尔康院士,中国工程院薛群基院士、左铁镛院士、黄伯云院士,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郭亚军教授等60余名知名学者担任外聘教授、兼职或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拥有12个和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18门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个和省级教学团队,并获得44项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自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13.5万名学生。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为优秀,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先导,学术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学科为主,基础文理学科、教师教育学科、新兴学科和应用学科相互协调发展,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拥有分析化学、光通信科学与技术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前期研究专项、“973”子课题、国家“863”计划等各类课题154项,省部级课题374项。有134项科研成果分获“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和“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等和省部级科研奖励。   学校积极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山东,侧重鲁西,辐射中原,面向全国,积极服务于区域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建设,发扬“崇教、尚学,敦厚、奋进”的聊大精神,发挥“超前半拍”效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学校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先后多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济南军区国防生培养工作特别奖”、“山东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每年数百次报道学校的工作成绩经验。   新时期,学校正以全国、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提升内涵,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根据生源、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编制。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为准。运动训练专业为单独招生,提前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聊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遵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依据考生志愿、投档成绩、体检结论等,决定是否录取和分配专业。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在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投档比例不超过1:1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超过1:1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多余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录取或调配专业,直至完成计划,对于不服从调剂、成绩偏低同时报考专业已满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则依照规定予以退档。   学校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山东省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项目)认可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外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专业成绩30%二者之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按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和学校的选拔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运动训练专业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遵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10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鲁招委2号),到2014年,学校实行专家参与录取模式,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须达到A级或B级水平;试行在招生录取中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三条 除国防生、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只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俄语课程。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之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对于国防生的要求:(1)身体条件要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 政联字第1号);(3)参加普通高考且必须达到我校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4)外语语种限考英语;(5)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夏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2002年2月20日)。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录取为土木类专业的考生申请建筑学专业的入学后须加试美术。***隐藏网址***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情况   第二十八条 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根据鲁政办发65号文件精神,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生购买的教材等自用物品据实结算。   第三十条 学校实行“奖、贷、助、补、减(免)”等办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资助体系。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凡经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或肄业规定的,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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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校代码:1337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理工 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 内蒙古 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 毕业 时授予 艺术 学学士学位),对专业成绩无要求,在普通类常规批按照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各本专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本科专业和影视动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舞蹈学( 师范 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各本科专业:各专业均使用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若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 语言 课程。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 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 8520226,8520227,8520220,852023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73。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第九条 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位于美丽的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学院于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200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2005年8月聊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并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 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目前普通本专科在校生9000余人,设有12个系(部),36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是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依托聊城大学综合实力办学,学生可享用聊城大学师资、实验、图书等优质的教育资源。学院图书馆是国家首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会员馆。校园环境幽雅,风格独特,为“省级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名师工程和特色专业教学,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聊城大学纪委驻东昌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 取第十三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学院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按各省生源情况和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规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2020年,学院继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培养,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大类或专业报考。我院在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和学院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美术类(含设计学类和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按照统考综合分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生,按照联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美术类(含设计学类和动画)等专业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综合分)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山东省影视动画专科:在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美术类统考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综合分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江苏省录取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4C合格成绩;在上海录取考生不限考试科目。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措施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院从2019级起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1)专业注册学费,在每学年初按学年收取,学生在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学年选课资格;(2)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由学校根据每学期选课情况,按照所对应的学分数和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我院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基本修业年限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应修总学分01经济学本科四年9375.0010014502学前教育本科四年9375.0010014503汉语言文学(含春季高考)本科四年9500.0010014004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四年9500.0010014005英语本科四年9375.0010014506商务英语本科四年9375.0010014507网络与新媒体本科四年9375.0010014508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四年9150.0010015409化学本科四年9125.0010015510应用化学本科四年9000.001001601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含春季高考)本科四年8875.001001651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8900.0010016413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四年9000.0010016014生物工程本科四年9000.0010016015工程造价本科四年9125.0010015516会计学(含春季高考)本科四年9375.0010014517电子信息工程(校企合作)本科四年11675.0010016518软件工程(校企合作)本科四年11675.00100165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春季高考)本科四年8975.0010016120家政学(春季高考)本科四年9450.0010014221音乐表演本科四年11375.0010014522舞蹈学本科四年11425.0010014323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四年11450.0010014224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四年11425.0010014325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11300.0010014826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四年11125.0010015527环境设计本科四年11325.0010014728动画本科四年11075.0010015729工程造价专科三年6166.0010011530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三年6066.001001183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三年6333.0010011032会计专科三年6000.0010012033学前教育专科三年6000.0010012034汉语专科三年6166.0010011535商务英语(校企合作)专科三年6233.0010011336影视动画专科三年5966.67100121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鲁政办字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贷、助、勤、补、减(免)”等政策,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第六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十条 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本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邮政编码:252000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30,8520226,8520227,8520220传真电话:0635-8520230***隐藏网址******隐藏网址***学院招生QQ:1574335028***隐藏网址***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聊城大学招生办电话

聊城大学招生办的联系电话:0635-8239405。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为252000,联系邮箱:zsb@Icu.edu.cn。

一、聊城大学简介

聊城大学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建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资格,并与海内外诸多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传承百年办学传统,独立办学近半个世纪,学校秉承“敬业、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发扬“崇教、尚学、敦厚、奋进”的聊大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20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8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0000余人。

聊城大学王牌专业有: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通信工程、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运动训练。

高考报考志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第一点就是先要想想你自己喜欢什么专业,自己觉得自己适合什么行业等等。这个专业个人觉得比学校还要重要,不要为了去一个更好的学校而放弃更好的专业。

2、根据自己的个人意愿和家里人的态度等问题来确定自己上大学的范围,你家里和你是想在省内还是在附近省份,有了一个大的范围之后我们才能进一步筛选。

3、根据高考成绩,筛选自己可以上的学校。这些总的来说就是根据你自己的分数对比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来进行整合分析,判断自己的成功几率。

4、在报考的时候,记住两点。首先原则是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另外一点就是要想想自己是否要服从调剂了,不然流档的几率会大一点。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湖南 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 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 志愿 、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2.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 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3.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少数 民族 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 学习 ,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 填报志愿 ,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新生 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监督举报电话:0635-8239268

监督举报邮箱:zs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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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

***隐藏网址***首先,报考聊城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聊城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聊城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聊城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隐藏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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