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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枣庄滕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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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枣庄滕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2014年山东枣庄滕州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20名公告
报名时间09月17日-09月20日
缴费时间2014-09-17至2014-09-22
笔试时间10月07日
一、招聘岗位(学科)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滕州市镇(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学科汇总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学科)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学科)。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往届尚未就业的滕州生源或滕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及在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四)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须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六)报考岗位(学科)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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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滕州事业单位招聘
8月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启动,当日开始报名。
经了解,今年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条件包括: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滕州生源或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2009年截止报名前仍未报到注册的毕业生需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其中非卫生、非师范共招聘110人,卫生类招聘70人。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或等于该专业招聘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除了要求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条件差异之外,中小学教师招聘与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条件相同。其中市直中小学教师招聘共有200个名额,镇街中小学教师招聘共有100个名额,咨询电话:5514029或5522927。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对象和条件: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滕州生源或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用。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自愿参加选聘的,经报名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50名。
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均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在8月2日—8月12日之间登录指定网站(滕州人事人才网www.tzrsrc.gov.cn)进行报名,并可以在第二天查询报名结果。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共考两科。非卫生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专业及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招考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100分,按公共课和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课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考核定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说课成绩100分(其中:音、体、美、计算机专业说课占50分;基本能力测试占50分)。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人员并根据报考专业由招聘人员自主选定招考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全市统一命题。面试由市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2倍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本科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凡体检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选。
滕州人才网的介绍
滕州人才网,滕州信息港人才频道,滕州专门为滕州人才服务的综合服务网络,里面注册了滕州知名企业和单位,及海量的大中专、本科、研究生等毕业生和待岗人员。滕州人才网为滕州人力资源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网络机构。滕州人才网每天注册的个人用户200人左右,注册的企业20家左右,为滕州人才流动、劳动就业做好服务。滕州人才网现已获得人力资源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共有3人获得了职业咨询师资格。2012年获得劳动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120101。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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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滕州社保局官网
枣庄滕州社保局官网是: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滕州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社会保险、业务直通车、人事考试、社保卡服务、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内部办事等一系列人性化的服务栏目与窗口,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社保局官网查询相关信息与办理业务。
同时,滕州市社保局官网也提供了12333智询通业务,这个业务是在线询问系统,提供了热点问题与便民服务两个大类,涵盖了人民群众平时办理的热点问题与办理方法等人性化内容。
扩展资料: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培养、人事管理、劳动保障执法维权等工作。
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1人,其中在职209人。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社会劳动保险室等11个职能科室,下设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0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滕州社保局官网-首页
22年滕州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2年9月3日。2022年滕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22年滕州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2022年9月3日,招录人员可以在9月3日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滕州去哪里办退休去哪里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应当在山东滕州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的。在你退休年龄到达的前一个月,有单位给你提出报告交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休管理科,审核你的档案资料或者是你的相关的社保资料进行退休的。
滕州劳动局在哪里?
滕州劳动局现在改为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联系电话0632-5514811 。
交通指引:
1,可以选择公交车有:
滕州11路、滕州28路、滕州3路、滕州9路、滕州26路、滕州20路、滕州8路、滕州K108路、滕州13路等
2,公交车下车的站点有:
移动公司、市建行(滕州)、移动公司(滕州)、移动公司、华孚商贸城、丽都水岸、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新华街(滕州)、华孚商贸城、中国银行(滕州)、前进小学、人才市场、丽都水岸、滕州市人才市场、市人才市场。
3,直接打车过去或者是自己导航。
扩展资料:
山东省滕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滕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下设局办公室、综合审批科、宣教督查科、调研室、信息中心、政工科、财务规划审计科、就业培训科、监察监督科、劳动争议仲裁科、信访法规科、职工档案管理中心等12个科、室。
归口管理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地图-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图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政府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电话: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政府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电话: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电话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__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政府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电话: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网络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络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信访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滕州人才市场二楼几点上班
8:30至17:30,周一到周五上班,周六日休息。
滕州市人才市场位于滕州市善国路,是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适应就业服务工作的需要。
滕州,山东省辖县级市,由枣庄市代管。滕州东与山亭区毗邻,南与薛城区交界,西与济宁市微山县相连,北和济宁市邹城市接壤。
山东滕州市2008年招考中小学教师公告 9月1日前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9月1日
查询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3日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考录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计划
(一)从十七个镇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选招市直中小学教师17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就业报到证,且工作年限满三年(2005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
2、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学校及镇教委办盖章同意。每镇限报3人,并且语文、数学及其他学科(见考录计划)每科限报1人。
3、报考初中教学工作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必须是滕州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滕州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原为镇街所属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现仍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符合以上条件者也可报名,不占十七个镇的限报名额,但须经本人现任教的民办学校及原隶属镇街教委办签字盖章同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员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考录计划: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附后表一)
各学段、学科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学科专业招考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并根据核定后的招考计划,相应核定尚未就业本科毕业生报考17个镇属小学的计划。
(二)2007年及以前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2007年考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报考小学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滕州户籍;
2、已在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注册,并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考录计划:60人(附后表二)。其中43人考录到市直小学任教,17人对应补充到因考录到市直学校而使师资减少的相关镇的小学。
若报考的学科专业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的3倍,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市中小学教师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9月1日
查询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3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 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8年8月29日-9月3日登陆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9月17日-19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进入说课的报考人员,在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考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与个人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 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取得说课资格的考生在说课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 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原则及内容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100分,按公共课和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课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
(二)说课
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
说课成绩100分(其中:音、体、美、计算机专业说课占50分;基本能力测试占50分)。
四、考录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核减后的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 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录取。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选定工作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被录取人员依次自主选定工作岗位。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选择单位的视为放弃;被录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或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录用后的待遇
报考人员被录用后,依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枣办发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0632—5522927
0632—5514029
附:1、《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
2、《部分小学招考60人计划表》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
附表1:
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美术 科学 合计
墨子中学 2 2 2 1 7
实验小学 2 1 3
二实小 2 2 4
四实小 1 1 1 3
合计 7 5 2 1 1 1 17
附表2:
2007年及以前毕业
尚未就业的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招考60人计划表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科学 合计
实验小学 10 2 3 1 3 1 20
二实小 3 2 1 3 1 10
四实小 5 1 1 1 2 1 1 1 13
17个镇属小学 7 5 2 1 2 17
合计 25 8 8 3 8 3 2 3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