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信息港最新招聘列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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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靠谱吗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靠谱吗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属于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那儿存款,还是比较保险可靠的。

拓展资料:

1993年6月21日,黄岩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成立。

1993年6月28日,黄岩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正式成立,100万元。

1994年3月1日,黄岩市泰隆城市信用社党支部成立。

1997年3月,泰隆在临柜服务中导入星级标准。

1999年12月18日,泰隆城市信用社正式开通全国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2000年6月20日,泰隆推出泰隆卡和个人支票业务。

2001年,泰隆开通"天地对接"系统。

2004年1月31日,泰隆借记卡开通香港业务。

2006年8月15日,泰隆银行行名由原来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改名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2007年1月26日,泰隆第一家跨区域的支行在台州三门县开业,同年10月,泰隆银行丽水分行开业,泰隆开始走出台州跨地区经营。

2008年,泰隆银行被银监会评为2B级,在全国124家城商行的监管评级中名列前茅;《银行家》杂志2008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在全国124家城商行中,泰隆银行名列第7位;泰隆银行三次被中国银监会评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

2008年8月3日,泰隆银行杭州分行开业,泰隆入驻杭州,同年12月31日,宁波分行开业。

2010年,泰隆实现税前利润超人民币10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44%。截至2011年末,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76.64亿元。

2010年2月,泰隆银行上海分行成立,标志着泰隆银行,从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转型, 同年12月23日,衢州分行开业。 6月24日,泰隆学院在杭州设立。

2010年8月,中宣部把泰隆银行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小企业的特色银行,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泰隆银行。

2011年,泰隆银行党委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12月,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泰隆银行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青田支行电话

这个电话应该能行,0578-6809017,详见下面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青田支行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青田地区,招聘以下人员:

1、行政管理岗:1名。

2、柜员:5名。

3、客户经理:15名。

即日起请符合以上条件应聘者携本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至青田县新大街88号,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青田支行二楼行政管理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 0578-6809017 联系人:周小姐。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8日。具体应聘流程可参见丽水信息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招聘专区。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怎么样?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是2009-06-26在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23号。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11816912628779,企业法人蔡莉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的经营范围是: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90021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29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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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公告【70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公告【7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4日24:00。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70名,其中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42名、卫生类岗位4名、教育类岗位24名。   引进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2、3)。   (二)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0日00:00—11月14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pyxqnrcyj@163.com ***隐藏网址***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 ***隐藏网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相应增加招聘计划。 ***隐藏网址***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由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在平邑县服务最低期限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公告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5269967196(综合类岗位)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4212748(卫生类岗位)、0539—4211571(教育类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综合类) 2.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3.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教育类) 4.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5.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 6.诚信书

2014年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47人、普通教师类208人、职业教育类2人、卫生类91人、艺术类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已在平邑县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应聘人员应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平邑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隐藏网址***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1:3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隐藏网址***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类别其他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62966906 附件: 1 、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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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平邑曾子学校招聘初高中教师信息

2012山东平邑曾子学校招聘初高中教师信息: 山东平邑曾子学校是2002年成立的一所股份制民办高中,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南、北两大校区,专职教师260人,在校学生5600余人的初、高中大型学校,是平邑县乃至周边地区中的知名特色学校。学校位于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首路北,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学校以“打造精品教育、造福千家万户”为办学宗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办学理念先进,治校策略灵活,课堂教学扎实,教学成绩优秀。勤奋、智慧、科学的施教得到社会各界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办学10年来曾子学校获得了诸多殊荣:市级规范化学校、市级教学示范学校、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县级学校安全先进单位、省级教科研先进单位…… 高标准的校舍,先进的教学设备,体育场地、信息网络、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等一应俱全,为师生工作和学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这里大批的毕业生迈进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等全国大学的门槛,其中2006级的段大伟同学被北京大学录取。 学校汇聚了一大批的骨干教师,从骨干教师,到省、市、县各级教学能手,他们既从事一线教学,又潜心研究学校管理。在教学工作中,学校实行学科首席教师制、青年教师导师制、大集体备课制等,通过一系列活动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努力培养青年教师,让他们早日成熟,更加胜任自己的教学工作。一大批青年教师入校后积极进取,在各级各类比赛和评优中脱颖而出,迅速成长为教学骨干,得到了学生的认可,获得了社会的好评。 2012年招聘计划☆ 2012年曾子学校拟招收初一新生16个班,高一新生20个班,高三复习班10个班,为了确保曾子学校师资队伍化,学校特制定如下招聘计划。 招聘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优先,优秀专科毕业生试讲合格后可破格录用。 招聘计划 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物理6人、化学4人、 生物6人、 政治3人、 历史3人、 地理3人、 体育2人、 音乐1人、美术1人、 信技2人。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师德高尚,具有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知识,能胜任高中或初中教学工作。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录取。 3、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待遇 1、骨干教师待遇面议。 2、应届毕业生工资待遇如下(全年按12个月计发) 硕士研究生:见习期间月基础工资为1500元; 本科毕业生:见习期间月基础工资为1200元; 专科毕业生:见习期间月基础工资为1000元。 3、说明: ①以上基础工资不包括学校公共福利待遇、班主任津贴、学校领导及备课组长兼职补贴。 ②一个学期后根据综合考评人均月发260元奖励工资,另按工作量大小可有超课时补贴。 ③一年后为教师办理人事关系代理,按规定标准套改工资并上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金。 ④学校为教师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 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5月11日——2012年7月11日 2、地点:平邑曾子学校 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 联系电话:0539-4299301 联系人:裴老师 手机:13869937544 2、网上报名 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或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找我校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发送简历) 3、也可将简历直接发送至以下邮箱:pgq331@sohu.com 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参加试讲,试讲合格,即可签订聘任合同。 平邑曾子学校 2012年5月10日

2015年山东平邑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6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5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48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32人、普通教师类258人、职业教育类2人、卫生类5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定向招聘岗位:(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4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平邑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4月22日0:00—26日24: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 4月22日—27日16:00。

***隐藏网址***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2日8:30—4月28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5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5年5月20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25日—27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4月22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薄(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种岗位分别命题;普通教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上午 9:00—11:30

普通教师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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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平邑县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6296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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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015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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