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福建:2005年春录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 2022福建省引进生拟选拔人选公示公告
- 2022年福建省选调生报名官网_www.fjrclh.com
- 2010福建省选调生考试
- 2011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福建:2005年春录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关于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决定,于2005年1月29日至30日举行2005年春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省计划录用2004名,具体招考职位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 www.fjrs.gov.cn 和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 www.fjkl.gov.cn 公布,设区市以下的招考职位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新增编制或缺编的系统和部门。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2、2005年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3、本省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及本省生源在省内外大专、中专学校就读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4、外省生源在福建大专、中专学校就读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 中、小学教师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新录用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须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被辞退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五年内不得报考。 (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条件(录用体检标准见上述网站)。录用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必须符合相应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年龄在18岁~35岁(1970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出生,个别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年龄需要作专门限制的,以招考简章公布年龄要求为准);5、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7、符合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和要求 2005年春季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报名方式由省和设区市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决定。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05年1月4日~1月13日 报名网址: www.fjrs.gov.cn 或 www.fjkl.gov.cn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可于2005年1月16日~18日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站 www.fjrs.gov.cn 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 www.fjkl.gov.cn ,从网络下载自己的准考证并自行贴上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于2005年1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网络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到省或设区市指定的地点办理核实准考证及鉴印手续,未按时办理鉴印手续的不得进入考场。省直及各设区市办理核实准考证及鉴印手续的地点将于1月14日在上述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其笔试成绩无效。各职位报名情况将通过网络及时公布,为报考者选择职位提供参考。 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具体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现场报名 为了方便考生报名,除网络报名外,定于2005年1月18日进行现场报名。省直机关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各地是否进行现场报名由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报名地点见有关设区市的公告或上述网站上的通知。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范围与考试时间 (一)职位类别:招考职位分为A类和B类。A类职位主要包括: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为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二)试卷类别:笔试分为A类职位试卷和B类职位试卷。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以及公安系统所有职位的还必须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由用人部门提出意见,省直部门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地方部门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专业笔试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参照《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上述网站)。 法院、检察院系统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八个部分,公安系统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报考者可到现场报名点或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购买。 (四)考试时间:2005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类)试卷,下午2:30~5:00考《申论》(A类)试卷,1月30日上午9:00~10:30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和公安系统所有职位的考生考专业科目。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均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必须用2B铅笔作答,《申论》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省定的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同时按照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的三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线上考生少于计划数的三倍的也可进行面试。 (三)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在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2005年春季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专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与面试各50%计算。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免于专业考试,视为达到专业笔试合格线。公安人民警察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各占40%、20%、40%的比例合计。其它须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报省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实行,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40%、30%、30%的比例合计。专业性强的职位,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加大,须报经省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凡有进行专业笔试的,其成绩所占比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乡(镇)或各级民族事务行政机关的在原分值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设置总分乘以10%加分。 (五)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考生的考试成绩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各设区市可自行确定其他公布成绩方式。 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本人。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或所在读学校的推荐表),在职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和笔、面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七)2005年春季录用体检标准,在2005年3月6日前,如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了新的体检标准,按新标准实行,如新标准尚未出台,按我省2004年秋季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警察职位(含法警)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人发74号文件执行。 (八)考试成绩必须针对所报考职位即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招考职位方为有效。 (九)《招考简章》、《考试大纲》和体检标准等考试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或在报名现场咨询。 (十)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负责解释,各设区市招考公告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2福建省引进生拟选拔人选公示公告
根据《福建省引进生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2022届引进生选拔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拟选拔引进到福建工作的孙政等3位同志(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1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来电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91-87826975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591-12380
来电时间:
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30-17:30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日
附件:
福建省2022届引进生拟选拔人选公示名单
注: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考察(查档)、体检等需符合引进生选拔公告有关要求;凡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录用资格。
2022年福建省选调生报名官网_www.fjrclh.com
2022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400人)(》》》公告详情) 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8:00起至12月7日24:00,笔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
》》》2022年福建省选调生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2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从2021年11月13日8:00起至12月7日24:00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在高校必须严格审查,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报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博士研究生在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选调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网报名。(2)由高校党委负责,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3)高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和男女合理比例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后确定。(4)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5)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并要求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6)各高校于2022年1月5日前将《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22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7)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2年1月12日前,由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选调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网报名。(2)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推荐名额1:10比例确定参加资格考试的初步人选。(3)考生直接从网上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所在高校学生工作有关部门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快递单据须标注“福建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4)省委组织部根据收到的申请表,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2年1月12日前,考生直接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系统账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考察人选、体检结果和录用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等均须使用A4纸打印,并保持纸面整洁。
***隐藏网址***
2010福建省选调生考试
你可以参考下福建省2009年选调生、选聘生报名开始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26 发表评论》》 视频播放位置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200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200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有意向的毕业生积极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20日24时,具体报名方式可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也可到就业办查阅文件。一、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条件,坚持标准,严格选拔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选调生、选聘生队伍质量。选调生与选聘生选拔工作同步进 行,同时报名推荐、同卷考试、统一体检,分类别分层次切线,同步考核遴选、分配安排,分类别分层次上岗培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选拔条件、范围、方式基本 不变。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海西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选拔范围选调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全日 制2009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外重点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2009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09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选聘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 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全日制2009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外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2009届优秀大学本 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09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参加省人事厅、团省委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的本科以上毕业 生,服务期满,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列为选聘对象。以上所称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09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 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09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特别优秀的预科起点或专升本应届大学毕业生也可参加选聘生选 拔。三、选拔数量1、计划选拔选调生240名左右,其中:①党政类1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30名)、法院类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2名)、检察院类40名(其 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0名);②少数民族学生10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按择优规则选调。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 中解决。2、计划选拔选聘生470名左右。四、选拔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服务和奉献精神。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生、选聘生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工作锻炼、奉献才干。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适应基层艰苦工作生活环境。身体素质必须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5、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本科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应担任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2年以 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少数民族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为适应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给更多有志青年到农村工作服务、学习锻炼提供宽阔平台,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1年以上、工作学习表现突 出、到基层工作愿望迫切的,可报选聘生。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7、报法院、检察院工作种类的,限于法律专业。8、在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毕业研究生免于参加资格考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选拔。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部、优秀团员的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研究生(简称“省优生”),给予加2.5分(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志愿回生源地工作的加5分)奖励, 计入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成绩。五、选拔程序1、确定选拔名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编办研究确定各地2009年选调生、选聘生的接收数量,并下达各院校的选拔名额。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20日24时,具体报名方式可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考生必须翔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09年选调生申请表》、《福建省2009年选聘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所在院校应严格审核。考察或复核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考生免缴报名费。考生需准备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申请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体检表各用1张。同时兼报选调生选聘生的,照片加1张)。3、志愿填报。生源地(即入大学前家庭和中学所在地)和工作地区按福建省九个设区市划分,即: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以上为沿海片)、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以上为山区片)。选调生填报志愿:工作种类分党政、法院、检察院三项,限报一项。本科生必须按生源地填报工作地区志愿,限报一项。选调过程中如山区人选不足,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硕士和博士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选聘生填报志愿:按生源地填报工作地区志愿。选聘生选拔时,先从单报选聘生志愿的人选中选拔。如选聘生选拔人数不足,从兼报选调生选聘生但未入选选调生的人选中择优补充。4、报考程序。省内院校报考选调生、选聘生的程序:①院校发布选拔信息。②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③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 资格审查。④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按选拔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女生合适比例推荐人选。⑤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 示。⑥院校学生工作处负责收集整理推荐人选申请表。⑦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⑧“省优生”资格由院校 验核,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名,院校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⑨报送材料。各院校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福建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 册》和《福建省2009年选调生申请表》、《福建省2009年选聘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09年选聘生申请表》、“省优生”花名册和荣誉证书复 印件、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省外院校报考选调生、选聘生的程序:①发布选拔信息。②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③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并按选拔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 适比例、女生合适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省优生”资格的有关荣誉证书 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后,送院校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⑤考生将申请表复印件及时邮寄或传真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经资格审核后编列考号。⑥2008年12月25 日至2009年1月5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⑦2009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审核盖章的 申请表(原件),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位于福州市工业路523号)子兴教学楼,上交申请表,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省优生”验核有关荣誉 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填写体检表、向体检单位预交体检费(未参加体检的,凭据退款。报考选调生及同时报考选调生选聘生的,体检费由受体检人向体检单位 缴交。报考选聘生的,免交体检费,其体检费由省委组织部从专项工作经费支付);熟悉考场。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的毕业生报考选聘生,基本程序同省外院校,申请表送服务地所在县团委、人事局审核盖章。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察名单、选调选聘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5、考试。2009年1月18日下午2:00-5:00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考生须在下午1:40前入场。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答卷时间为180分钟。6、体检。2009年1月19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院校的考生,已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并报考选聘生的毕业生进行体检。省内院校的考生,安 排在考察后体检。博士毕业研究生的体检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省法院、检察院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拔考察人选。7、确定考察人选。区分不同志愿地区(工作种类)和学历层次,根据资格考试成绩,按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省外院校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选调生、 选聘生考察人选名单。博士毕业研究生根据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和接收情况,择优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名单。8、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组织考察组到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09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福建省2009年选聘生人选考察登记表》。9、确定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由各考察组根据人选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提出拟选拔的初步人选名单。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确定。10、公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有关院校对拟选调、选聘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选聘生的,及时进行调整。11、录用和聘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发出选调(录用)和选聘通知。有关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 相关手续。安排在党政机关、法院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由 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生签订聘任合同。12、派遣纪律。各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确定以后,必须服从组织选调和选聘,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不得改派。六、分配报到1、分配方向。选调生原则上充实到基层,安排到有空编的单位。本科生按生源地一律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的乡镇党委、政府(个别市的街道办事处)或县 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有空编的设区市(厦门市为区)的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 排到有空编的设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选聘生原则上按生源地安排到有利于他们锻炼成长的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2、分配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各设区市下达选调生、选聘生名单。法院和检察院的选调生分别由设区市法院、检察院提出预分配名单后,由设区市委组织 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审核,党政类的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具体安排意向并征求市委编办意见。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 汇总报省委组织部。选聘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具体安排方案。选调生、选聘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选调生分配方案送省委编办备 案。3、档案接转。选调生、选聘生档案由学生所在院校按选调、选聘通知的具体要求,径寄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设区市委组织部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和转递工 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选聘生档案统一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4、报到安排。报到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选调生、选聘生统一于2009年7月21日上午9:00,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分配地设 区市人事局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应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与选调生选聘生集体谈话。2009年8月3日前,选调生、选聘生分别 分配到工作单位和任职的村。5、岗前培训。为帮助选调生、选聘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将于2009年底统一组织选调生上岗(公务员初任)培训;由设区市委组织 部、市人事局组织选聘生于2009年7月22日至8月2日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 础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短期考察见习等。七、有关要求及待遇和保障政策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制,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应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最低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选聘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选聘生到村任职服务期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服务期满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考 核,考核合格者,录用为选调生,纳入当年选调生计划,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其中法律专业的选聘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法 院、检察院;如本人自愿、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在村任职;少数未录用为选调生、也未继续聘任在村任职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择业、创业。选聘生管理、待遇和 保障政策按《福建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八、组织领导选调生、选聘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法 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有关高等院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有关高等院校 相关部门,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加强沟通联络,请有关单位和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有关200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上及时发布。联系地址:350003 福建省 福州市 华林路76号 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人:季光明;联系电话:0591-87875512 传真:0591-87818170
2011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省会计职改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予吴静等264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闽会职办〔2012〕3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吴静等264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请予公布。 附件:吴静等264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吴静等264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省委组织部(1人):吴静 省财政厅(2人):林永居、张军 省教育厅(9人):林雪丽、林文清、林优贞、徐锡光、阮旭华、任宏芝、赵晓丹、李黎、陈昌惠 省司法厅(3人):陈静、陈元烁、陈磊 省农业厅(1人): 谭善华 省交通运输厅(6人): 张美婵、杨帆、王毅斌、冯琪、叶华兴、赖舜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人):刘斌 省民政厅(1人):廖华英 省卫生厅(2人):钟强、谢文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蔡丽全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人):朱双猛、李萍 省旅游局(1人):洪庆东 省粮食局(1人):曾新华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1人):刘娟娟 省科学技术协会(1人):林林 共青团福建省委(1人):强芳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人):吴洪洛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4人):詹辉禄、谢延念、黄兴荣、陈秀玲 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人):修荣燕、林茂琦 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人):张济柳、陈占广 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人):吴洁彬 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人):杨柳艳 省人民政府第六办公室(4人):黄培芬、杨国强、郑升尉、孔令桂 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人):邓玉莲、翁秋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人):陈宏珊、胡红波、李卫民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公司(3人):李云川、薛蓉蓉、郑春荣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26人):林庆瑜、林娜、江松、陈美兰、陈伟、蔡斌、李莉丽、周美妹、周玉德、吴静、周艳、王海容、郑巧如、阮英梅、肖小芡、朱红英、张锦、崔莉静、林金添、陈景、柯菁、黄文贵、欧游晖、罗丽华、林辉、阮碧慧 福州市(24人):吴志强、陈赛芳、黄东德、翁晓玲、螘翠屏、刘必忠、蓝锦霞、杨婷、王芳、陈雪珍、张兆容、李梅频、陈华、程锦萍、柳上莺、郭超男、江旺桂、俞裕兴、黄子鑫、林蓓、王菲菲、林锦、林凤、林德英 厦门市(88人):蔡庆福、叶桐、钟捷瑛、娄开文、邓宇帆、张绍玲、陈春远、刘志英、洪丽娜、魏鹭榕、施金平、郑琳、吴军、范春荣、贺睿、郑丽旻、黄嫦媚、林千宇、熊婷、李伟、黄晓锋、黄永龄、林文群、陈白茹、白晓虹、吴满明、吴端仕、杨革斌、张洪涛、冯勇勤、张炳义、张金珠、刘宏灿、林俊梅、罗陈慧、方飞、黄磐植、周迎波、许永源、陈爱娟、郑有全、潘若莹、许加纳、颜晓莉、洪汉津、周海生、许银榕、高金梅、王美华、祁明勇、郑蔚、邱晓霞、林敏、林瑞进、 潘青、于延、黄长清、陈文新、陈晓艳、柯恩裘、张建、林晓月、张志钢、江清富、曾惠娥、李淑琴、吕维川、宁昶、阴长梅、黄乐宽、陈昕、徐烈贞、黄向华、杨晓云、肖冬梅、章媛媛、王素云、林乃芳、黄英子、林江西、黄立红、陈筠、陈英、周权凤、林云华、林燕、彭燕红、邱金桂 三明市(14人):罗剑玲、刘月奚、李金钎、张章照、温细茂、林传、陈淑花、林新有、郑祖国、郭运焯、张文娟、蔡雪珍、黄海龙、罗立张 莆田市(5人):杨桂兰、陈梅青、翁俊涵、陈哲辉、林建山 泉州市(16人):郑明彪、郑婉婷、林梅芬、李意敏、陈玲玲、徐丽萍、王建华、肖传龙、练友雄、陈播、罗联布、孙琦、邹小榕、张帆、黄凌峰、徐洋龙 漳州市(7人):方木德、陈晓伟、章丽萍、黄梅玉、林志民、刘为、徐坤元 南平市(11人):陈丽芸、黄季英、游书恒、江云仙、黄晓芸、戴林汀、陈朝晖、江善伟、陈建华、黄志成、陈金延 宁德市(4人):黄雅珠、陈晓霞、李晋、李群 龙岩市(12人):陈维忠、许茜、陈昆耀、苏荣益、黄先华、叶菁、陈德洪、江晓鸿、林福生、廖亚军、江银强、黎惠兰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为满足福建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08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www.gjgwy.org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1892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要求,详见各招录机关的《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2008年8月31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公布,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 (七)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即足年足月),以2008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专门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8年9月1日8时-2008年9月10日24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9月9日工作时间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8时-9月12日16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8年9月20日—9月2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请于9月25日到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寻求帮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相应招考职位中公布。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可免予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所有报考者于2008年9月29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上午11:00-12:00考相关专业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下午3:00-5:30考《申论》试卷。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含“专门职位”),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各设区市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在相关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后,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达到该专业科目笔试合格线。 3、凡经批准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其专业笔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除上述公检法职位外,其他有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计。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调整,须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4、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乡镇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予递补。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0591-8787551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591-87828087(固定电话)、0591-87219518(小灵通),0591-87216628(小灵通),各招录机关经办人员电话见各机关《招考简章》,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8月28日至11月28日期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0591-87846080。 (三)银行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成绩。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特别提示 1、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录机关专业条件的设置和方便报考者,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原则上按照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分类进行设置。超出本指导目录以外的,招录机关可经过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经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9月10日全省统一报名结束前,向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其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提供相应证书;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相应证书。 7、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