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招聘网(衡阳人事人才网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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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衡阳人事人才网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市人大代 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考核、培训、任免、交流、晋升、工资、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根据《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科级(含科级)以下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以及市直机关国家公务考试录用的审批;负责全市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指导全市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审核市直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审核市直各系统全市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全市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的工作;拟定干部培训中心和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及对培训中心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其他有关专家 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 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 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与流动调配科
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 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市直机关(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外)和中央、省在衡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员)的调配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科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在衡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 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研究 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完 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 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拟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组 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 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参与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外国专家科
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衡工作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智力引进与派出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市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对经济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教科文卫系统的外国专家实行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办 理外国专家邀请函电、确认聘请外国专家审批件和外国专家证审核报批手续,发放《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和《外国专家证}; 负责来衡(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来衡外国专家的宣传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同公安部门做好来衡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指导筹建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的工作。
干部培训中心
衡阳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和衡阳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衡阳市干部培训中心(加挂衡阳市公务员培训中心牌子),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 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负责拟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计算机应用、军转干部 岗前培训,负责新录用的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前培训等工作; 联系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工作; 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人事职(执)业资格、外语等级、录用公务员、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升(定)级等考试工 作;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专家服务和人事信息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的系统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执行和推广,负责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人事信息系统联网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负责全市人事和工资统计及人才预测工作;
(五)负责人事工作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和市人才研究会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市学科带头人津贴的发放,为专家提供医疗保健、休假、学术技术交流及生活方面的服务;
(七)负责专家联谊会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八)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等有关服务及科研资助经费的评审申报工作;
(九)负责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军转干部自业择业安置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汇总、申报及拟定调整与分拨方案等工作。
(二)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障经费的测算,并负责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转及其跨县(市)区迁移的报批工作。
(四)负责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才交流法规、政策,参与制定本市人才 交流规划和制度; (二)承担全市人才与智力交流、人事代理服务; (三)办理企业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才调动手续; (四)负责国家计划外及自主、择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择业管理; (五)负责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开展 成人国民学历教育; (七)承担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市人才交流中心设3个科室: 综合科 负责人事人才宣传;负责本中心人事、行政、财务管理;承担本中心综合、协调、督查、咨询、接待等服务工作。 人事代理科 负责承办各类人才档案托管,人事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 户粮关系挂靠,转正定级,工资异动,职称确定、晋升,以及社 会养老保险、出国出境政审、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服务;负责自 由择业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管理、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档案托管;负 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展成人国民学历 教育。 人才交流科 负责办理各类人才的引进、输出;承办除实行公务员制度的 党政群机关以外的自收自文和差额拨款的所有事业单位的人才 流动调配手续;负责人才求职登记、人才测评、推荐招聘及人才 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举办人才集市;承办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

2023湖南衡阳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在哪看

衡阳市人力资源招聘网(衡阳人事人才网的机构设置)


2023湖南衡阳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发布、衡东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哪位大虾知道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我是想咨询调学籍档案出来的事情

我也是准备转档案的事,衡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处电话0734-2896674,,这个电话很难打通,可以打0734-2896695,这个是人才交流中心综合部电话!

衡阳人才网的网站简介

衡阳人才网是由政府创办的人才交流的专业门户网站,是衡阳地区最规范、最专业、最受欢迎的人才招聘网,专业为衡阳地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个人求职找工作服务,每天提供大量最快、最新、最全的衡阳人才简历、衡阳招聘信息,无论是招聘信息量、人才简历库还是网站流量,湖南衡阳人才网都是最大的,湖南衡阳人才网是您招聘或求职的最佳选择。
衡阳人才网自2006年开通以来,由于运转规范、诚信服务,已成为求职招聘的快车道,求职者足不出户找工作,用人单位鼠标一点揽人才,为用人单位缓解了人才难求、技工难找、普工难招的“三难”局面。受到了各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的喜爱,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以及支持企业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先后荣获市职业介绍先进单位、人才市场建设先进集体、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一等奖、“影响市民生活100品牌”等光荣称号。
既往开来,开拓进取。我们还将一如既往更好地为各企业招贤纳士服务,同时可为企业量身订做招聘方案、企业形象展示、企业产品推介、企业文化传播等服务,为企业发展铺路架桥,当好新时代的伯乐。

为什么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退出去就注册不了了

系统bug。在该平台内将登陆账号退出去然后注册不了了是其系统bug的原因,退出该软件,并重新登陆即可解决。衡阳人才市场是(衡阳人才网)衡阳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大型专业人才招聘网站之一, 网站是由人力资源、人才开发领域的专业人士和IT领域的专业人士运用当前先进的经营模式进行运作。

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15名,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9月止;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中因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简章通过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选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本次选调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一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财会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畜牧水产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经济统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林业林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岗位写作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得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条所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⑥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选调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写作、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选调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选调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

  (三)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附件2: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原文标题:2022年湖南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隐藏网址***

2021湖南衡阳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9人】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4名、幼儿园园医1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园医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1.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园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均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普通话要求:教师岗位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证要求

  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其他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为全科教师。

  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021年不再实行教师资格"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对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发布公告之日为在编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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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

  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18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招(www.zrpta.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本次招聘专业设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参照教育部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需要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并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对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

  ⑤普通话证;

  ⑥《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附件2);

  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图片清晰,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2.网上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办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在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18日20:00期间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上传材料不全或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因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3.网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请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招(www.zrpta.com)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21: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操作方法见报考系统相关提示)

  4.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2021年7月23日24:00登录湖南人事招(www.zrpta.com)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5.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⑵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⑶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734-8535404)。

  ⑷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1:3,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改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登录湖南人事招(www.zrpta.com)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⑵现场填写《雁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园医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⑶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照除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⑴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语文相关知识);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数学相关知识);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思政相关知识)。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心理学相关知识);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英语相关知识);

  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科学相关知识);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音乐相关知识);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美术相关知识);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体育相关知识)。

  幼儿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80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园医岗位:医学三基和校园卫生防疫知识共100分。

  ⑵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⑷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雁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雁峰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确定:

  分招聘岗位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语文、数学、心理健康、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园医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

  ③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资源包)。

  ⑤专业能力测试时长:音乐、体育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为10分钟,美术教师岗位为120分钟。

  ⑥专业能力测试内容: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体育相关技能;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美术相关技能;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综合才艺展示。

  ⑦专业口述实操时长10分钟,内容为岗位相关操作技能。

  ⑷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语文、数学、心理健康、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园医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

  七公示

  1.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行为的,将被列入《雁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雁峰区的所有公开招聘。

  三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防疫期间,招聘办将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4-8512342(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8336312(雁峰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园医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书

  附件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附件3.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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