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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历史简介 香港的历史简介是什么
1、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 2、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3、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香港历史资料
香港历史: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跻身亚洲四小龙行列,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众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扩展资料:
香港自中国秦朝起明确成为那时的中原王朝领土,前214年,中国秦朝派军平定百越,置南海郡,把香港一带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
从此时起直至清朝,随着中原文明向南播迁,香港地区得以逐渐发展起来。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门,在广州的外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驻军,防止海盗入侵。
拱卫广州地区,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殖民地。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
在1984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成为继纽约、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
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香港的历史
在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境地就已经出现了早期古人(马坝人)。先秦时期,岭南(包括香港)为百越之地,《吕氏春秋》中称“百越”,《史记》中称“南越”,《汉书》称“南粤” 。正史记载中,岭南尽皆“南蛮之地”,至秦军南下始融入文明;但考古学界近年来研究发现,这一观点是“历史的误会”,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岭南地区在秦朝之前已经存在过灿烂的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高度文明,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把香港一带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明确成为那时的中原王朝领土(狭义的中原,指今河南一带。广义的中原,指黄河中下游地区),从此时起直至清朝,随着中原文明向南播迁,香港地区得以逐渐发展起来。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东晋成帝咸和六年将南海郡东部划出,另设了一个东莞郡,下辖宝安、兴宁、海丰等六个县。宝安县的辖地,包括今天的香港地区和深圳市、东莞市,县城就是今天的深圳南头城。
隋朝又废东莞郡,将辖地并入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也改为隶属南海郡,香港则仍归宝安县管理。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
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的发展。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门,在广州的外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驻军,防止海盗入侵,拱卫广州地区。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
清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国殖民地。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达1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也就是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面积。
1941年12月25日(香港人称为“黑色圣诞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成为继纽约、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洲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
扩展资料:
位置境域:
香港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5′,北纬22°15′,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以东,西与中国澳门隔海相望,北与深圳市相邻,南临珠海市万山群岛,距广州市约200公里。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的262个岛屿。陆地总面积为1106.3平方公里,其中港岛80.7平方公里,九龙46.9平方公里,新界978.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为1648.7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香港地形主要为丘陵,最高点为海拔958米的大帽山。香港的平地较少,约有两成土地属于低地,主要集中在新界北部,分别为元朗平原和粉岭低地,都是由河流自然形成的冲积平原;其次是位于九龙半岛及香港岛北部,从原来狭窄的平地外扩张的填海土地。虽然香港一名取自香港岛,但香港最大的岛屿却是面积比香港岛大2倍多的大屿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