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招生网官网(2012浙江高考招生简章:嘉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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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浙江高考招生简章:嘉兴学院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部委码:10354)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有98年办学历史。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三个校区,校园规划面积2300余亩,校园景色宜人,环境优美,是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平安校园和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世界物理学家朱经武教授受聘为名誉校长。

  多年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的办学方针,为全国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取胜、开放办学”的战略思想,坚持“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寻求跨越”的工作方针,着力推进质量工程、申硕工程、特色工程,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深远厚重的人文底蕴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人文底蕴厚重的江南水乡——嘉兴市。嘉兴是江南文化的发源地,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学校以“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为核心,全面弘扬“红船精神”,精心打造“省身”品牌特色校园育人文化。学校“省身文化”品牌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沐浴“红船精神”与“省身文化”,学校学子于2008-2010连续三年获评“浙江骄傲”,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2011年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

  独特优越的地理区位

  嘉兴市位于中国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区域中心,交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嘉兴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以“一小时交通圈”接轨上海、贯通苏锡常和杭宁绍城市群,这为学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打造特色优势学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就业机会。近年来,嘉兴学院初次就业率始终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学校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不少校友成为全国各行各业的专家和知名人士。

  重德善教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引进、培养并举,海纳百川,广聚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200余人,硕博比例达75%;新世纪百千万人选1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48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3人,浙江省教学6人。建有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个。学校积极面向海内外吸引优秀海归人才来我校工作,目前在校工作海归人才60余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门类齐全的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

  学校建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教学设施完善。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等9个实验中心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实验室体系,建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5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图书馆藏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为各学科专业的教学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硕果累累的学术研究

  近年来,承担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60项;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6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600余篇,被SCI、EI、ISTP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200余篇。学校按照学术研究方向、课程教学团组、学生培养方向和社会服务平台等侧重点,建立了基层学科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其中包含54个研究所和5个公共课教研部。2011年度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方面取得的较大突破,共有8项课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

  产学研合作突飞猛进,全校教师利用学校多科性综合优势和区域产业优势,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以公共服务为切入点,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提供的建设性意见和对策分析,多次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好评。成功走出一条为区域经济服务的产学研合作之路。

  特色鲜明的培养模式

  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更新理念、优化模式、突出特色、强化质量”为宗旨,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发展,制定了“平台+模块”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为部分品学兼优的同学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结束后提供转专业的机会,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积极开展“服装与营销”、“计算机与日语”、“纺织与贸易”和“法学与会计”等复合专业的试点,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广阔的成才平台,增加学生的发展潜力和就业竞争力。

  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

  学校历来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积极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有效结合,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探索学科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新方法和新模式。近三年,共立项SRT项目616多项,学生在、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层次与比例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学校现有各类学生科技文化社团115个,丰富了学生业余生活,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日益深化的开放办学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丹麦、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地区)26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德国莱比锡工程经济文化大学、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向丹麦奥尔堡大学、韩国明知大学保送硕士研究生,向韩国关东大学以及中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台湾静宜大学等高校派遣交换生,并每年选派教师、学者出国访问访学。

  种类齐全的奖助学金

  学校拥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立了在校学生奖——“陈省身学生奖”及学习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科研创新奖、文体优胜奖和实践服务奖等多类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同年级学生数的40%。学校广开社会资助渠道,积极寻求社会和企业支持,设有香港福慧慈善奖助学金、中房奖学金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使众多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专心投入学习。学校为学生提供近千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开展对外勤工助学服务。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 二、办学地点

  1、越秀校区: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2、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

  3、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宏建路口邮编:314200

   三、招生计划

  (一)2012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835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64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历(位)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

  (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二)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师范)以及专科专业商务英语、应用日语、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方向和服装艺术方向)、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物流管理等在平湖校区就读。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2、对外汉语和日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五)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

  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六)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浙江考生普通本科批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嘉兴学院同批次本科投档分数线3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

  2、专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七、其它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248810354和248813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三)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嘉兴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

***隐藏网址***首先,报考嘉兴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嘉兴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嘉兴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嘉兴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隐藏网址***

嘉兴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10354。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分流的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详见《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录取中因考生单科受限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其中对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对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学校对面向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江苏省: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三)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嘉兴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嘉兴学院最高荣誉称号;学校学生奖学金设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实践服务奖学金等五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三)学校设立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丰跃奖学金、中房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费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二级学院奖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方式,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 我校鼓励在校大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积极选派在校学生到日本、韩国、英国、丹麦、捷克、波兰、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家的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对参加交换、双学位、海外实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短期文化交流等项目的学生提供国际旅费、学费等部分资助。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 248810354,招生微信号:zjxuzs监督举报电话:0573-83642345,邮箱:jbyts@mail.zjx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33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嘉兴学院官网为什么打不开

1、嘉兴学院官网打不开 有可能是学校计算机中心在进行系统维护、数据更新或系统升级。2、建议换个时间再试一试。如果着急使用则可以直接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嘉兴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多少

嘉兴学院招生电话0573-83640682,0573-83640000招生邮箱:shxy_yjs@zjxu.edu.cn。

1、嘉兴学院:简称嘉院,嘉兴学院前身为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两校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嘉兴学院。此后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 

2、学院设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等五个本科专业以及材料与化工硕士点,其中应用化学专业为浙江省一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化学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学科与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3、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生导师70余人,教授32人,副教授42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2%,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教师占比50.9%,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60%。拥有柔聘院士、国家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4、学院科研条件优越,科研成果突出。实验室面积近万平方米,仪器设备值超亿元(含分析测试中心)。建有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长三角光伏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4个嘉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以及15支由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科研团队。

5、近五年,学院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累计到账科研经费5000余万元,发表SCI论文6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50项,获得省部级奖励10余项。学院定期举办“生化大讲堂”、南湖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论坛等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嘉兴学院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

1、热门专业有:临床医学(梁林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梁林校区)软件工程(梁林校区)、电子信息工程(梁林校区)。

2、冷门专业有:纺织工程(梁林校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梁林校区)、土木工程(梁林校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梁林校区)。

2019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专业和报名时间条件录取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在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75名,其中文科25名,理科5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二、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A等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包括自选综合)有3门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 北京大学 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隐藏网址***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3月1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嘉兴学院招生办(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电话0573-83640000,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报到时需递交证书原件以供学校审核);   4.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经我校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18日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3月18日-3月20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考生或家长请于3月18日—3月20日期间到浙江省工商银行的任何一个储蓄网点缴纳报考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员声明是缴纳嘉兴学院的“三位一体”招生报考费(工行的内部业务编号是12020713),银行的工作人员核对报名号后即可缴费。   七、考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4月9日7︰00-10︰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嘉兴学院越秀校区体育馆102室。   八、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9日,10:30-11:30,笔试;   4月10日,面试。   2.地点: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提前至4月9日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成绩评定   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专业选择办法: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在入学后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录取比例: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学校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简章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17   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交通路线:嘉兴市区有1、6、7、14、18、19、20、25、97、51(夜间)、59(夜间)路公交车到达嘉兴学院越秀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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