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2015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 上虞市社保网址
- 上虞梁祝大道夜间半挂车可以走吗
- 上虞区特色小镇发展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 2018年浙江绍兴上虞区招中小学幼儿事业编制教师公告(98人)
- 2013年浙江省上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编外120救护车驾驶员公告
- 上虞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2015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度上虞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92名,区级医院分院25名,基层医疗单位43名;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1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如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按资格审查合格数的80%(四舍五入)确定招聘计划数,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另行制订公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区级医院卫技岗位: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 区级医疗卫生单位非卫技岗位: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者。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卫生进修学校,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5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本区卫生系统内编外用工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8名的按1:2,9—15名的按1:1.5,16—25名按1: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合格。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有相应执业资格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由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报考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区级医院分院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的,按报考单位和岗位择优聘用。报考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先按岗位择优聘用,如已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聘用;如遇原单位满编的和未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另行制订。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2、被聘用的2015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5年7月30日前转入。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发文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见习(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期满后,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不再续聘。 5、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聘用到除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崧厦镇、小越镇五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章镇镇、丰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基层医疗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代偿,学费代偿标准: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其中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40%,取得相应执业(职称)资格、服务期(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满后补助60%。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不能出具聘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的; 5、不服从安排的。 (二)存在《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58号)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当年度不予聘用。 (三)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四)见习(试用)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职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后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附件下载: 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报名注意事项.doc 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笔试卷说明.doc
上虞市社保网址
上虞市社保网址: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区-社会保险。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是以政务为主体、服务为主线,全省统一架构、五级联动的新型电子政务平台。其中,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设服务窗口, 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服务站点,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的在线服务,因此被喻为“政务淘宝”。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时间2018年9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关于浙江政务服务网
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上虞梁祝大道夜间半挂车可以走吗
不可以。根据查询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得知,虞舜大道(亚厦大道—迎宾大道)、迎宾大道(虞舜大道—梁祝大道)、梁祝大道(迎宾大道—龙山隧道)、舜耕大道(龙山隧道—春晖大道)、亚厦大道(春晖大道—虞舜大道)等道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噪声超限值机动车辆通行。
上虞区特色小镇发展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管理委员会。根据查询上虞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上虞区特色小镇发展服务中心是特色小镇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e游小镇区域内的规划,企业的招商、管理、服务和小镇门户客厅区块的开发建设、土地出让、保洁养护、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018年浙江绍兴上虞区招中小学幼儿事业编制教师公告(98人)
为您整理了《2018年浙江绍兴上虞区招中小学幼儿事业编制教师公告(98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施2018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8名。
1.中学教师20人:语文4、数学1、英语2、历史1,地理4、政治3、社会5;
2.小学教师18人:语文10、数学5、英语3;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23人:科学5、信息5、美术6、音乐6、心理1;
4.职校教师8人:其中专业课教师6人:计算机网络管理1、电子商务1、市场营销1、物流1、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1、机械1,实训指导教师2人:酒店管理1、烹饪(热菜)1;
5.幼儿园教师17人;
6.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教师10人:体育10;
7.特校教师2人:特殊教育2。
上述岗位中,设立面向山区、偏远学校(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章镇镇、永和镇、长塘镇、盖北镇所属学校)特设岗位男教师15名,其中:初中教师4名(语文1、体育1、社会1、英语1),小学教师9名(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音乐1、体育1),幼儿教师2名。
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2倍的,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2017、2018届硕士研究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考试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
中、小学教师及共用岗位教师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教师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符合招聘条件第(1)条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无相关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学科,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和初中科学、小学数学学科。
2.职教教师
(1)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技能要求。户籍不限。
(2)实训指导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的要求获得过职业技能比赛省三等奖及以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技能要求。户籍不限。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绍兴市上虞区户籍的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及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绍兴市上虞区户籍以2018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任教经历可计算至2018年3月5日。
四、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
4.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2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8年2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符合幼教招聘条件第(3)条的为1983年2月9日以后出生;
5. 报考对象如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硕士研究生学历加2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校阶段及以后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3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加分材料4月14日下午5时前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日上午12时止,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特设岗位的人员允许自愿兼报同学段同学科岗位。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2日下午。
报名人员登录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于未能得到初审回复或结果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资格确认、报名
时间:3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招生办(百官小学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由考生本人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①《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生为考试合格证书);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④有户籍要求的,提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有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要求的,提交持证幼儿园任教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属于事业编制的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和职教岗位按中学)、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百官小学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入围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有特设岗位的学科按特设岗位列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职教和幼教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35%+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有特设岗位的学科,先确定非特设岗位人员后再确定特设岗位人员,如特设岗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条件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数纳入非特设岗位数。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并将参加招聘过程中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递补。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上虞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择岗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已列入招聘计划中,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长见习期。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教师岗位。
七、有关说明
1.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隐藏网址***
咨询电话:0575-82116137 朱老师
0575-82213203 葛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附件: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上 虞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18年2月9日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报名表(表式).xls
2013年浙江省上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编外120救护车驾驶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虞市卫生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120救护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120救护车驾驶员6名,其中上虞市丰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盖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4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68年9月16日以后),男性,身体健康。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上虞户籍(以2013年9月16日前户籍管理部门记载为准)。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型及以上(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安全驾驶五年以上。
4.在部队具有运输车辆安全驾驶二年以上经历的复退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市卫生进修学校)。
3.报名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编外120救护车驾驶员报名表》(附件),如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相关情况在相关网站另行通告。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四)递补
考生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正式聘用前不愿到择岗单位工作而自行放弃的、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市卫生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聘用工作。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择岗,并由相应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四、其他规定
1.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按照基层医疗单位编外用工报酬待遇标准执行,并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0575-82397696
相关网站: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附件: 上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120救护车驾驶员报名表
上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6日
上虞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根据查询上虞区办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知,地址:上虞区行政中心7号楼2、4楼(市民大道987号),上班时间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