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淄博市人民政府驻那个区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机构设置
- 淄博公安局局长齐进山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14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 淄博新政府办公大楼计划在哪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 临沂到淄博多少公里
- 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组成部门
- 淄博市有几个区县
淄博市人民政府驻那个区
张店区是淄博市中心,市政府所在地,市政府在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人民路与柳泉路交叉口,再沿着人民路往东走一会儿就到了)
公交车58路、89路、90路、108路、122路、127路、136路、123路、157路、158路都能到市政府那边,其中108、122、127、136路有市政府这一站,其他的车可以到附近走几步就到了。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机构设置
综合科
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及办公厅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具体负责市政府值班接待工作;对需要市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进行协调联络;具体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络;协助秘书长、厅主任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有关事务工作;具体承担市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文秘科
承办省委、省政府来文来电;承担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具体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因公出国批件的办理;具体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秘书一科
为市长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市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秘书二科
为分管发展计划、体制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老龄、物价、监察、公安、司法、民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事、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秘书三科
为分管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科技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秘书四科
为分管农业、林业、水利、财贸、金融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信息科
具体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信息与决策》;负责机要传真工作。
人事科
具体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财务科
具体负责市政府有关行政单位经费预算和经费开支;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做好机关房屋、水、电、暖气和电话等经费的回收监督管理;承担办公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车管科
具体负责办公厅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保证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厅机关工作用车。
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运行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处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室
具体负责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及办公厅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应急工作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项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出版市政府内部资料《参阅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关系全局的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参与有关政务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重大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度对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内外重要决策信息和参考资料;具体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的出版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市政府机关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各种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服务;负责市政府机关第一、二、莲池生活区和183号办公院等有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淄博市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
受理市民对市、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的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所作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选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市民建议定向征集和市民建议评选表彰活动;制定有关市民投诉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淄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为油田勘探、开发、建设和油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油区管理政策、规划,制定油区工作规划、措施,协调工农关系,开展油区稽查,加强油区治安及物资器材管理,促进地方与油区经济技术协作等。
淄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密切我市同中央各部委、北京市的联系,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反馈有关的重大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为我市领导、部门和企业到京的公务活动提供方便条件,搞好服务;为企业寻求合作、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牵线搭桥,提供服务;负责与市政府在京特约顾问的联络工作;对各区县政府和企业驻当地办事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密切我市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联系,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反馈有关重要的经济商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市企业寻求合作、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等牵线搭桥,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和企业搞好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经济圈的经济商务协作活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为我市领导和企业到上海的公务、商务活动提供方便条件,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对区、县政府和企业驻上海办事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做好驻沪淄博籍老乡的联系与服务,利用他们的“恋乡情结”和智慧才能,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处
负责对外宣传及咨询工作;定期发布招商引资及贸易方面的信息;拓展与港、澳等地区的经贸联系,协助企业融资,介绍合资合作项目,承担办理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等服务工作;负责去港、澳和出国过境港、澳有关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等。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淄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无线电管理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市内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协调处理本市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纠纷事宜;负责本市区域内无线电监测、监听工作;负责实施全市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无线电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淄博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为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文化、体育等活动和比赛场所;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文化教育活动比赛场所;为市级以上老年人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场所及服务。
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淄博公安局局长齐进山
淄博公安局局长不是齐进山。根据我了解的知识,可以为您提供以下信息:
淄博市公安局是淄博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同时接受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淄博市公安局局长是丁冠勇。
丁冠勇,男,回族,1966年11月生,山东青州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局局长的任期并不固定,建议您通过关注官方报道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来了解最新的任免信息。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14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修改的市政府规章
(一)《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市政府令第27号)
将第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淄博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9号)
1.将第九条第一款中的“建设单位应当向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工程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未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将第九条第二款中的“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修改为“经依法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3.将第九条第四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后,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并纳入黄河防洪安全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备存。”
4.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黄河旧坝及其他工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堵、占用、挖掘或者拆毁。”
(三)《淄博市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
1.将第三条修改为:“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工作。”
2.将第六条删除。
3.将第七条修改为:“承担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机构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出具真实的检查结果,并于检查结果作出后10日内书面告知医药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二)建立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档案,由专人负责;
(三)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将第八条第(一)项中的“肝功能及乙肝五项”修改为“肝功能”。
5.将第十三条第(三)项删除。
6.将第十四条删除。
7.部分条文删除后,对涉及的条、款、项序号作相应调整。
(四)《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1号)
1.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将第十五条中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矿产资源。”修改为“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矿产资源”。
3.将第二十条中的“矿山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发利用方案”修改为“矿山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二、废止的市政府规章
(一)《淄博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淄政发〔1996〕42号)
(二)《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淄政发〔1998〕52号)
(三)《淄博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淄政发〔1999〕189号)
(四)《淄博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
(五)《淄博市行政许可监督规定》(市政府令第54号)
(六)《淄博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
(七)《淄博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
(八)《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59号)
(九)《淄博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88号)
(十)《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9号)
本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4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个别标点和文字进行修改,重新公布。
淄博新政府办公大楼计划在哪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通过淄博人民政府得知,淄博新政府办公大楼计划在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工程于2001年4月正式开工,长度是6330米。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
工商、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新闻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及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第五条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要物资仓库周围;
(二)重要军事设施周围;
(三)高压电线、变压器、变电所及燃气管道周围;
(四)文物保护单位及风景名胜区;
(五)机关、学校、医院及公共场所;
(六)楼顶、阳台、楼道、室内;
(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其他区域。第六条 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区域外,元旦、春节、元宵、国庆等重大节日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第七条 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拍摄电影、电视等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报请公安机关批准,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燃放。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剩余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放时间或者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剩余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条 无行为能力人违反本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违反本规定本人没有经济收入的,罚款和损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第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罚的,在接到处罚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书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书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10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临沂到淄博多少公里
约232.3公里。
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从临沂市人民政府到淄博市人民政府自驾最短路程约232.3公里,全程用时约3小时37分钟。途经:京沪高速、滨莱高速。
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组成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监察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淄博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农业局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淄博市林业局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文化出版局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审计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民族宗教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旅游局
淄博市规划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淄博市政府研究室
淄博市粮食局
淄博市物价局
淄博市金融办公室
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淄博市煤炭局
淄博市地震局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信息产业局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
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档案局
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淄博市招商局
淄博市经济合作局
淄博市公用事业局
淄博市服务业办公室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
淄博市房管局
淄博市农机局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淄博市化学工业协会
淄博市畜牧兽医局
淄博市国税局
淄博市地税局
淄博市工商局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淄博市邮政局
联通淄博市分公司
淄博市供电公司
淄博市气象局
淄博市黄河河务局
淄博海关
淄博检验检疫局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淄博市人民银行
淄博银行监管分局
淄博市烟草公司
淄博市盐务局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淄博市物资局
淄博市水文局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博市有几个区县
五区三县。根据查询淄博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是省会都市圈次中心城市,全市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淄博作为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新石器时代淄博地区先后出现了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发现的“沂源猿人”是最早的山东人,也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最早的古人类,淄博是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221年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首都,当时创办的中国第一所官办高等学府“稷下学宫”,与古希腊的柏拉图学园并称世界东西方文明的“双璧”,齐文化“开放、包容、创新、重商、法治”的文化基因赓续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