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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南充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遴选#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遴选职位 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研究生: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2段47号305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林业专业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按时间要求到南充市林业局30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面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市林业局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确认考察对象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市林业局考察结果认定为合格的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其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不合格项目且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由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当需要递补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 经市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899713,289971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2272605。
2021年四川南充市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公示
【 #选调生#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公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南充市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17-2701663。 相关阅读:选调生考试录用流程 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知高校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名单。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情况考察人要逐一署名,如发现考察失实,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所在院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院校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选调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市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人选,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高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接收单位。 分配、派遣。选调的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情况分配到市地。市地委组织部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乡(镇)或市地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少量的也可安排到农村工作。分配意向确定后,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选调生纳入省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毕业生分配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分配去向,办理派遣手续。 档案转递。高校接到选调生的报到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市地委组织部,由市地委组织部转递到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职务、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基层后,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安排到乡(镇)担任乡(镇)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也要安排相应的职务。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列入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国家公务员管理;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将来调入机关时,免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黄金盛的任免信息
2020年11月11日,自贡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四川省委、自贡市委关于何洪、黄金盛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何洪同志晋升一级巡视员。黄金盛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并提名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人选。
黄金盛的简历:
黄金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4月生,大学。
曾任南充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营山县委书记等职务。
现任自贡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扩展资料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保卫系保卫专业学生。
1989.08-1993.03 南充市公安局干部。
1993.03-1994.03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副所长。
1994.03-1994.11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公安分局舞凤派出所教导员。
1994.11-1996.02 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局长助理。
1996.02-2002.07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2.07-2005.08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公安分局政委。
2005.08-2006.10 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局长。
2006.10-2009.07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9.07-2013.06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10.12明确为正县级)。
2013.06-2015.06 南充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市监狱第一政委(兼)。
2015.06-2016.04 南充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16.04-2016.06 营山县委书记。
2016.06-2016.08 营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6.08-2016.12 营山县委书记。
2016.12-2017.04 营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4-2020.11 营山县委书记。
2020.11 - 四川省自贡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并提名任自贡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中共四川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