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47号)
- 11月1日靖江市发布重要提醒(靖江今日新闻消息)
-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50号)
- 现在出入靖江最新规定
- 靖江市来返如皋人员请立即报备(如皋靖江)
- 2022年10月底靖江疫情什么时候解封
-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42号)
- 2022靖江市场馆关闭最新消息汇总靖江刚刚发生的新闻
- 11月21日靖江市发布疫情防控重要提醒靖江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 靖江街道防疫电话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47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8日0时起,新增划定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将靖城街道柏木村孙家埭46号、生祠镇法喜村碑高圩22号、鼎和花苑三三物业公司、鼎和花苑37幢3单元、新洲路沙县小吃店、工农路惠之美生活超市、上海城富贵珠宝金店、德诚广场八月服饰店、靖城街道景安苑23幢1单元、朱大路吉麦隆超市、双港路49号、虹桥新村47栋3单元、江山小区1幢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以上风险区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高风险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生活必要物资配送上门。居民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与所在村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近期有到过上述高风险区域的市民,立即向所在村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全民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8日
11月1日靖江市发布重要提醒(靖江今日新闻消息)
一、主动及时报备信息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靖人员等,提前通过“靖好客”或“入泰通”进行报备,或通过电话向目的地村报备,也可由酒店、单位代为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1.线上报备、通过“靖好客”或“入泰通”进行报备。2.电话报备、通过报备电话指引,查询并拨打社区电话进行报备。3.现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社区报备。4.委托报备、直接向企业单位、入住酒店报备,由企业单位、酒店再向所在社区报备。抵靖后,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各项措施,并倡导以上报备人员7日内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异地流动人员抵靖时,请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在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过境处便民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落地检”,错过“落地检”的应在抵靖后3小时内就近完成1次核酸检测。所有省外来靖人员、省内风险地区来靖人员至少执行“三天三检”。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区域核酸筛查,根据街道、社区通知,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逾期未检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码管理。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人员聚集场所、室内空间要坚持佩戴口罩。进入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日常生活中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和风险人员接触史。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50号)
靖江决定自11月30日12时起,解除以下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桃园路东城景苑小区1幢,吉麦隆超市,鑫宏发超市,横港北路嘉悦公寓二区3幢,江山小区,佳佳幼儿园水面店,富海广场一楼窗帘店,中天城市花园西区20幢,虹桥城市花园东门对面普康诊所,孤山中路亚维华联超市,孤山新联村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城北园区新一社区优尚购物广场,新桥镇东方旅馆左侧出租房,靖城街道长田岸路贝娃托班,润丰村镇银行,骥江西路旺妮服饰店,上海城皇开芳菲美容院,虹桥头印图理发店,朱大路张记烤鸭店,桃园路农村商业银行,柏木桥王强车业专卖,柏木桥乐凯超市,润晖国际广场D4幢,润晖国际广场美好超市,城北博客园,城北园区大强生鲜超市,吉麦隆城北店,靖江市科技创业园,鑫省好又多超市,滨江新区鼎东服装厂,奥海锚链厂,新桥镇天天来小吃店。解除“高风险”不等于“无风险”。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未解除的高风险区内继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临时管控区域内“区域封闭、足不出小区”,低风险区内“非必要不流动”,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1月30日
现在出入靖江最新规定
一、封控区
封控区范围不变,马桥镇祖师村、马桥镇幼儿园继续保持封控状态,人员足不出户,待4月3日、6日上门核酸采样检测。
二、管控区
1. 管控区(马桥镇其他区域)及参照管控区管理(生祠镇)的区域范围不变。
2. 区域内部人员,可在该区域范围内有序流动,不聚集,不出区域,待4月6日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人员集聚场所暂不恢复经营。根据实际情况分散设置数个蔬菜售卖点。
三、防范区
全市其他区域仍作为防范区,管控措施作相应调整。
1. 防范区内村(社区)、住宅小区不再实行出入证管理,改为扫“场所码”进入,并继续加强人员、车辆进出管控,原则上仅保留一个出入口。
2. 企业经属地政府核验复工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后,可分批有序复工。
3. 金融机构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验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后,可有序开放。
4. 全市中小学校(高三年级已复课)、幼儿园、高等学校,在师生全员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后,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5. 餐饮单位经商务、市监等部门核验后,可恢复团体餐饮配送及外卖服务,暂不恢复堂食。
6. 全市大型商场卖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暂不开放;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厅、网吧、KTV、酒吧、影剧院、浴室、足疗店、美容按摩、体育健身、公共文化、宗教活动等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育、托管)、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暂不开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开放诊疗服务;药店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禁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
7. 严格入靖车辆人员管理,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及货物运输闭环管理;市内公共交通、上五圩汽渡、夹港汽渡继续停运,其他市(县)际道路继续实施管控。
8. 加强邮件快递的防疫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从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
靖江市来返如皋人员请立即报备(如皋靖江)
关于做好靖江市来如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2022年11月23日,靖江市在“应检尽检”“落地检”和外地协查人员中发现6例核酸筛查异常人员,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尚不清晰,续发传播和社会面传播风险较高。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如皋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如下:一、如您11月17日以来有靖江市旅居史,或近期拟从靖江市来如,请立即向所在村或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二、各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等要加强对靖江来如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各类园区、工地、农贸市场等用人单位,以及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外包服务机构要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史情况。酒店、旅馆、出租房、民宿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落地检”“三天三检”核查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靖江市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村报告,敦促当事人配合落实“四不得”等防控措施。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强化防护意识,筑牢“外防输入”严密防线。对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皋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0513-87650120、18962727120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0513-69959795如皋高新区:0513-87633309如皋高新区:0513-87225891长江镇:0513-81739659东陈镇:0513-87541106丁堰镇:0513-88567408白蒲镇:0513-88578588下原镇:0513-87715002吴窑镇:0513-87946035磨头镇:0513-88598266九华镇:0513-69880091/87575719石庄镇:0513-87561090江安镇:0513-87596661搬经镇:0513-88502345
2022年10月底靖江疫情什么时候解封
截止到2022年12月10日,12月3日。根据当地防疫办显示,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2月3日0时起,调整防控管理措施,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靖江,简称靖,江苏省辖县级市,由泰州市代管。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42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严格临时管控区内的车辆及行人管理。现通告如下:临时管控区,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小区”。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各交通道路实施严格交通管制。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车辆和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在此提醒临时管控区内的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切不可图一时之便擅自外出,对临时管控区内违规出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引发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群策群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一鼓作气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6日
2022靖江市场馆关闭最新消息汇总靖江刚刚发生的新闻
靖江体育中心暂停对外开放根据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要求:靖江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田径场即日起暂停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告。靖江体育中心2022年11月24日靖江市图书馆总馆及分馆暂停对外开放靖江市图书馆及分馆、容湖书房、水街书屋)即日起暂时闭馆。关闭期间暂不接待读者,24小时自助借还机暂停服务,暂停所有线下活动。闭馆期间图书不产生逾期,读者个人信用不受影响。靖江市图书馆2022年11月24日靖江工人文化宫暂停对外开放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第38号通告精神,即日起市工人文化宫暂停对外开放,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靖江市工人文化宫2022年11月24日靖江检察服务中心暂停线下对外服务为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从即日起,暂停靖江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对外服务,相关控告、申诉等可通过来信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等渠道反映。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1月24日靖江市妇幼保健院暂缓儿童先心病义诊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我院原定于2022年11月26日的儿童先心病义诊活动暂缓举办。联系电话0523-85121650
11月21日靖江市发布疫情防控重要提醒靖江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1日当前,河北省石家庄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我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靖江市疫情防控办提醒如下:近7日内有石家庄市全域旅居史人员,要立即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控措施。计划从石家庄市来靖的人员,务必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主动报备。如果您从泰州市外来靖,请立即向所在的村、社区主动报备,并在3小时内完成落地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群集聚的场所。如果您从风险地区来靖,请按照规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冬季来临,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靖江街道防疫电话
靖江市疫情防控电话0523-80718199。
靖江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四早”措施,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个人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旦发现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时空伴随等情况,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药店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诊所、门诊部等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要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等可疑病例,一旦发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健康码异常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的病人,要立即通知120救护车将其转至发热门诊就诊。
各类药店要压实主体责任,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要做好实名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属地报告。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保持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少聚集、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