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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公安局法制科指导员
李丽,女,1985年1月出生,汉族,陕西西乡人,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参加工作,华侨大学大学毕业。曾任岳林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团工委书记。现任岳林街道正科(股)级组织员,拟提名团市委副书记人选。董静勇,男,1977年5月出生,汉族,奉化大堰人,200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大学毕业。曾任宁波市水利工程质监站奉化分站副站长,市水利局尚田水利站站长。现任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科科长,拟任西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赖晓宁,女,1977年8月出生,汉族,浙江龙游人,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在职大学毕业,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副站长。现任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站长,拟任莼湖镇党委委员。拟转任重要岗位市管领导干部公示名单宋向华,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奉化锦屏人,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大学毕业。曾任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江口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现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拟任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周平,男,1981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海宁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在职大学毕业。曾任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科长。现任莼湖镇党委委员,拟任莼湖镇党委副书记。来源: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广东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管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必须坚持公开、民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 公示对象是经省委审批拟提拔任职的省管干部。 (一)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提任的副厅级以上省管干部和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二)经省委、省政府企业审批小组同意拟提任的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三)广州、深圳市党政领导班子中的省管职务、地级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候选人。 特殊岗位(指从事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在公示范围之内。第四条 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学历、学位、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入党时间)、现任职务(含任现职级的时间)。第五条 公示方式。在省委讨论决定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前,根据拟任职务的不同层次和特点进行公示: 省直部委办厅局、地级市党政一把手的公示通告在《南方日报》刊登,并在拟提任干部所在单位公开张贴;副职和非领导职务的公示通告原则上在拟提任干部所在市或单位或本系统公开张贴。 广州、深圳市党政领导班子中的省管职务、地级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候选人的公示通告在所在市党报刊登。 省委委托广州、深圳市委管理的省管干部的公示由广州、深圳市委组织实施。 高等学校、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公示通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公开张贴。 必要时,也可采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公示(如召开会议、发出公示通知文件等)。涉及到干部提拔交流、调动的,应在调出地区、单位或系统公示。第六条 公示时间。 (一)公示的期限为10天。 (二)凡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命的干部,其公示时间一般在会议之后一个星期内;省委委托省委、省政府企业审批小组审批的干部原则上在审批后的一个月内集中公示一次。第七条 公示程序。 (一)由省委组织部列出公示名单,拟定公示通告。 (二)通知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及本人。拟提任副厅级以上省管干部职务的,省委组织部应在省委同意后公示前将公示事宜通知其所在单位。同时,由省委组织部领导找公示对象谈话,说明公示的目的和要求。 (三)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党报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示。 双重管理、以省委管理为主的干部,按现行规定的任免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其中,属于省委讨论决定之前征求协管单位意见的,在省委同意任用后即可进行公示;属于省委讨论决定之后征求协管单位意见的,在省委同意任用之后进行公示,同时征求协管单位的意见。 需要省人大、省政府任命的干部,人选经省委同意后,应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没有发现问题的再向省人大、省政府推荐、提名。第八条 公示后反映问题的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任免处,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专线电话:(202)87183742,邮政编码:510082。 公示期过后,单位和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按信访有关规定处理,不影响办理任职手续。第九条 对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一)对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省委组织部要进行归纳整理,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二)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上已经掌握并作出结论的,如没有新的内容,一般不再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上未曾掌握的,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新的重大问题,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对超出组织部门职权范围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机关或部门处理。 (三)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的缺点、错误,不影响任用,或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的,由省委组织部按省委批准的任职意见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的情况影响公示对象的任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由省委组织部报经省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暂缓办理任职手续;对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省委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张瑞平院长是哪里人啊
山西人。张瑞平(1975年6月-),男,汉族,研究生,中共党员,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放射科主任医师、教授,擅长CT诊断和分子影像研究。现任山西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书记,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人物经历2022年6月,任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2023年7月,任山西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山西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书记,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2任免信息2022年5月26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发布拟任职干部公示,张瑞平拟任省属事业单位正职。2022年6月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张瑞平任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2023年7月18日,山西省人民医院召开干部大会,省委决定,张瑞平任山西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书记。3擅长领域擅长CT诊断和分子影像研究。4学术兼职山西省医师协会放射学分会常委中华放射学分会青年委员中华放射学分会分子影像学组委员山西省医学会放射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抗癌协会肿瘤影像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5主要成就科研项目多功能纳米探针的构建及其用于多模态分子成像引导下的肿瘤光热治疗的研究基于天然黑色素纳米颗粒在双模态分子成像引导下癌症治疗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