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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东营市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公告(25人)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0年、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2022年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利津县高级中学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临时身份证); 3.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通过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网上报名结束后,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聘请专家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再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隐藏网址*** 面试采用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需复试。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隐藏网址*** 八、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最低服务期5年,5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县财政每月分别发放2300元、1300元的生活补贴。 3.在最低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在利津县城黄金地段新建的一套简装120㎡型住房的居住权;5年后,继续长期留任的人才,按照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的半价购买原免费提供居住权的房屋,并办理不动产证。 4.正式聘用且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可优先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称。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0546-5620666、13054699801 段老师0546-5629919、13054696029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考邮箱:ljgjzx@dy.shandong.cn 邮编:2574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高级中学 附件1:2022年东营市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东营市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东营:关于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2008年东营市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的工作人员,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7月8日—9日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录用手续(公安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等事宜另行通知)。 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楼13层1310房间 电话:0546-8381726 附:2008年东营市新录用公务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三日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事局2008年东营市新录用公务员名单 一、市直机关(6人) 刘国强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文路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樊琳琳 东营市统计局 林 娜 东营市统计局 张新花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田秀荣 东营市法院 二、东营区(14人) 李永涛 东营区财政局 曲 涛 东营区街道办事处 齐 磊 东营区街道办事处 王松伟 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张方永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司红芳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张传港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李 雷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张建宁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李云龙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 高文娟 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 郑 嵘 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王明坤 东营区法院 张立云 东营区法院 三、河口区(10人) 崔士亮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葛 岩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崔伟强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张凤美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崔梅亭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董海燕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王超超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 高志强 河口区新户乡人民政府 刘晓蕊 河口区法院 殷 红 河口区检察院 四、广饶县(42人) 孟 晴 广饶县县直机关 刘宽宇 广饶县县直机关 张 林 广饶县县直机关 齐宏磊 广饶县县直机关 徐珊珊 广饶县县直机关 李江泽 广饶县县直机关 田真真 广饶县县直机关 杨磊磊 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 王文俊 广饶县财政局 田雪婷 广饶县经济贸易局 张 娟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徐兴涛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付占记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刘雪燕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司永爱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宋银萍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牛桂利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韩晓莉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李修强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王乐秀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孙玉兵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言 灵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张国栋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项灿臣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徐 峰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李梅强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李卫花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马 娟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 赵晓琦 广饶县丁庄镇人民政府 李美芹 广饶县法院 许 琦 广饶县法院 崔艳芳 广饶县法院 曲英姿 广饶县法院 刘君东 广饶县法院 常兴泉 广饶县法院 翟文慧 广饶县检察院 李佳丽 广饶县检察院 杨家飞 广饶县检察院 刘欣兵 广饶县检察院 封 雪 广饶县检察院 田 楠 广饶县检察院 王建涛 广饶县检察院 五、垦利县(25人) 张 强 垦利县县直机关 李盈盈 垦利县县直机关 牛宗津 垦利县财政局 燕静静 垦利县国土资源局 盖晓楠 垦利县统计局 王 昕 垦利县交通局 张永洁 垦利县审计局 魏丽娟 垦利县司法局 李宏琴 垦利县水务局 林来水 垦利县林业局 薄 丽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曹丽君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庞 丹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刘 娟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张炳均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陈 洁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苟福雷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张 敏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卢 琛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梁 伟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 孙洪芳 垦利县法院 朱丽翠 垦利县法院 李 东 垦利县法院 王晓晴 垦利县检察院 尉风华 垦利县检察院 六、利津县(20人) 韩 娜 利津县县直机关 高俊明 利津县县直机关 朱全凤 利津县交通局 范 磊 利津县司法局 于冬梅 利津县水利局 于盼盼 利津县财政局 石 敏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宗沙 利津县经济贸易局 雒圆圆 利津县民政局 赵伟伟 利津县统计局 丁贵娜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王圆圆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张卫海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周 虹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张红雷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王 坤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 赵 艳 利津县法院 陈志民 利津县法院 张 冰 利津县检察院 李 震 利津县检察院 七、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的工作人员(8人) 商 洁 市直选调生 郭树梅 市直选调生 赵晓燕 东营区委办公室 王 芳 东营市法院 王 芳 东营市法院 孙 贞 东营市法院 隋美玲 东营市法院 胡祥英 东营市法院
2021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选聘改革观察员公告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心为人民服务。
2.关心利津改革工作,愿意承担改革观察员职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熟悉并了解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积极参加调查研究,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是对营商环境、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改革进行监督。
2.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改革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线索。
3.参与全县改革方面的座谈、调研等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4.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面向社会和公众宣传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改革意识。
5.县委、县政府、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管理方式
1.观察员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聘请,协助县委改革办对全县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利津县各级机关要配合支持监督员的工作,汇报改革落实的相关情况,答复其质询。
2.县委改革办具体负责观察员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对认真履职、表现突出的观察员可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3.观察员通过电话询问、明察暗访、现场走访、收集群众意见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于观察过程中发现的比较容易纠正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改正建议;对比较复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改革办。
4.县委改革办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研讨会等形式与观察员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研讨问题。对观察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报送县委领导。
5.对观察员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按要求填写《利津县改革观察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ljxwggb@163.com,或到县委改革办(县党政办公楼二楼东)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2.县委改革办将根据报名者的综合条件,择优确定人员名单,举行聘任仪式,向被聘人员颁发利津县改革观察员证书。
3.联系电话:56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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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改革观察员报名表.docx
利津办理身份证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到周五8:00-11:30,14:00-17:30、冬季:周一到周五,根据查询利津县人民政府官网得知,利津办理身份证是在利津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时间是夏季是上午8点到11点30,下午14点到17点30,冬季是上午8点到11点30,下午13点30到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