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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昆明有哪些知名网站和论坛
以下是云南、昆明的知名网站和论坛:1. 春城晚报网:昆明市的地方新闻门户网站,提供丰富的新闻、资讯、图片和视频。2. 大众网云南:云南省内综合性门户网站,提供新闻、、商业、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3. 云南信息港:云南省政府官方网站,提供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信息。4. 人民网云南频道:人民网旗下的分支网站,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新闻和资讯。5. 昆明论坛:昆明地区的综合性论坛,涵盖旅游、房产、交友、社区等多个板块。6. 云南大学生活论坛:云南大学学生自发组织的论坛,不仅限于校内话题,也有校外生活的讨论。7. 北纬网昆明,北纬写作社:北纬网设在昆明的分支,提供云南本地新闻、文化、旅游等信息;北纬写作社是以写主的社交平台。8. 食在云南:云南美食爱好者聚集的网站,分享和推荐云南特色美食。9. 云南旅游攻略:提供云南旅游景点介绍、交通指南和住宿建议等信息的网站。10. 昆明健康论坛:昆明市关注健康的人士聚集的论坛,提供各种健康问题的讨论和交流。
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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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省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工作,为国际学生在云南学习提供便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是指经正式批准在云南省设立的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云南省上述学校接受教育或培训的外籍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第五条 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全省国际学生工作,负责制定招收培养国际学生的政策,指导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国际学生工作。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学校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国际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省外办、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际学生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制度,具体负责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与日常管理。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并监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学校备案工作,将招生学校名单定期报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制定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于新生入学前6个月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委托或授权中介机构替代学校招生。
第九条 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对国际学生健康状况、学习意愿、学习能力等进行审查,采取适当形式对其进行考试或者考核。
第十条 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将学生持用的身份证件报州(市)级公安部门核查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 学校招收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国际学生,须要求其父母正式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该国际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可以接受以团组形式短期学习(6个月内)的国际学生,但应当预先与外方派遣单位签订协议。团组国际学生未满 18 周岁的,学校应要求外方派遣单位按其所在国法律规定,预先办理有关组织未成年人出入境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派人随团担任国际学生学习期间的监护人。
第十二条 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及转学的有关费用规定。收费、退费以人民币计价。
第十三条 学校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国际学生设立奖学金或补助,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四条 国际学生入学前,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不得录取,并及时报告属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将国际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选派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优良并适合国际学生教学的师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
第十六条 国际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或者考核。学校应当如实记录国际学生学习成绩和考勤等日常表现。
第十七条 国际学生入学后,经学生申请及学校同意,国际学生可以转学。转学条件和程序由所在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培养国际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国际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补习条件。
第十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可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组织国际学生到校外实习或实践时,学校须按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在国际学生居留证件加注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国际学生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相关信息的,不得到校外实习。
第二十条 学校参照中国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国际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为达到考核要求的国际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国际学生管理机制,由校长负总责,一名副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四章 校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可为国际学生提供食宿等生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并公布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食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管理检查。国际学生在学校宿舍外居住的,应按学校和当地公安部门规定及时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其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学校须在开学报到时与国际学生签订关于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告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内不得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均不得在校内开展并组织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属地教育、公安和外事部门报备招收的国际学生名单,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属地教育、公安和外事部门报备颁发毕业证书的国际学生名单。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国际学生,学校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对国际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应当按规定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应予退学或不予注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此规定制定属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实施细则,指导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在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国际学生,由公安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公安厅按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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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呈贡区兴呈路新华书店到昆明火车站皮卡车可以进去吗
截至:2016年12月
据云南信息港介绍是可以通行的
昆明市主城区因城市规模、工程建设等因素,机动车保有量大、交通状况较为复杂,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放宽限制管理试点工作,对现有的限制或限时政策进行调整,逐步放宽皮卡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取消或简化皮卡进城手续。玉溪市红塔区、文山州文山市等目前对皮卡进城设限的城市,原则上纳入放开管理试点工作,取消或缩小皮卡限行区域,延长皮卡在城区的通行时间,仅在少量特殊区域和少数特殊时期对皮卡实施限行管理。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全省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皮卡进城全部放开,对涉及皮卡限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完善,营造促进皮卡车消费和使用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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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路线:全程约19.6公里
起点:兴呈路
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兴呈路行驶10米,调头进入兴呈路
2.沿兴呈路行驶490米,右转进入彩龙街
3.沿彩龙街行驶43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彩龙街
4.沿彩龙街行驶190米,朝G8511/主城区方向,左转上匝道
5.沿匝道行驶320米,直行进入昆磨高速
6.沿昆磨高速行驶8.1公里,朝市区/机场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昆玉立交
7.沿昆玉立交行驶930米,直行进入汕昆高速
8.沿汕昆高速行驶4.6公里,朝福德立交/官南立交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杭瑞高速
9.沿杭瑞高速行驶2.7公里,过福德立交桥,在南坝路/环城南路/昆明火车站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0.沿匝道行驶270米,直行
11.行驶40米,稍向右转进入官南立交桥
12.沿官南立交桥行驶160米,过官南立交桥约150米后,直行进入南坝路
13.沿南坝路行驶330米,过永平桥,右转进入永平路
14.沿永平路行驶580米,右转进入北京路
15.沿北京路行驶150米,右转进入站前路
16.沿站前路行驶20米,到达终点
终点:昆明站
2023年云南昆明市盘龙区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网址:www.kmyzw.cn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云南昆明市盘龙区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即将启动,为了方便大家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昆明市主城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络预登记的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是指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昆明市主城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盘龙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并且持有在盘龙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该证明必须在2023年2月28日以前办理)》。
二、网络预登记的时间
2023年3月1日0时至3月7日24时。
三、网络预登记的网址
登录“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系统(昆明义招网)”进行预登记,网址:www.kmyzw.cn。
四、网络预登记的流程
点击“网络预登记”进入预登记平台,用户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按步骤操作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行用户注册并登录
第二步,选择孩子户籍所在地
第三步,填写孩子的基本信息
第四步,完善居住地信息
第五步,完善监护人信息
第六步,核对预登记信息并确认提交
第七步,下载、打印信息确认表(信息确认时需提供)
家长需完成上述所有步骤,网络预登记才成功。具体操作详见昆明义招网《2023年昆明市主城区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操作说明》。
五、网络预登记的注意事项:
1.网络预登记不涉及选择学校,登记的时间先后与安排入学顺序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记。
2.网络预登记采集入学新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信息、户籍、住址、房产、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信息以及购买昆明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未购买的可以不提供)。请家长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材料准确登记信息。
3.注册的手机号码是信息确认、找回密码的重要依据,请务必使用监护人的手机进行注册,不要使用临时或无关人员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注册手机在招生期间须保持通畅。
4.网络预登记各步骤中均可点击“查看帮助”按钮,系统将显示相应的帮助文档。
5.请严格按照房产证等材料填写“详细住址”,若地址为小区,请注明小区名称,若无小区名称,请注明地址门牌号(注:请家长提前知晓居住所在街道、社区,确保信息正确)。
6.若户籍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昆明市主城区均无房产,孩子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户籍一致,可填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信息(注:信息确认阶段需提供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
7.若随迁子女的父母有一方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8.随迁子女的居住信息应与其法定监护人《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登记的地址一致。
9.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安排入学。
10.网络预登记成功后,后续的信息确认、入学所需材料等事宜,请家长密切关注“昆明义招网”网站、“盘龙教育”微信公众号,我局将届时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无论您的孩子计划今年就读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都必须进行网络预登记。未按要求完成网络预登记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港澳台、无户籍等特殊情况居民子女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请家长到盘龙区现场咨询点进行办理。
3.网络预登记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并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出现造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在我区的就学资格。
如您在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拨打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3月1日至3月7日工作时间接待家长咨询)。
1.咨询电话:0871-63163940;
0871-63166940(仅限网络预登记期间开通);
18987158940(仅限网络预登记期间开通)。
2.现场咨询点: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咨询点(北京路481号)。
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亲爱的家长,为顺利完成孩子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请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网络预登记,提前为孩子准备好相关材料,祝您及您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生活学习愉快!
原文标题: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网络预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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