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广州市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 广州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七)
-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广州海珠区防疫政策
- 海珠区可以出广州吗
- 广州市海珠区防疫政策
- 广东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 11月18日14时起海珠区解除新港街、凤阳街、江海街等部分临时管控区
广州市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0月23日起对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一、高风险区:赤岗街道赤岗路97号大院4栋、5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二、中风险区:赤岗街道赤岗路97号大院1-3栋、6-17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三、低风险区:赤岗街道全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赤岗街道24小时服务热线:18028025281、18127803708,020-34315516。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特此通告。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
广州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七)
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判,决定11月5日0时至11月7日24时,在海珠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每户每天安排1人分时有序外出购买生活物资或领取无接触式配送物资。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地铁、公交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流动。为保障成人高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生需要,地铁、公交车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1月5日、6日上午6时至9时正常服务,成人高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考试当日结束后,考生由各考点专车转运疏散。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六、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全区市民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七、各街道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继续参照有关防疫政策执行。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通告。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是海珠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选调范围海珠区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三、选调职位职数专业技术岗十二级工作人员1名。四、选调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供销事业工作。(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有会计学相关专业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且具有1年以上会计或财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选调。(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选调程序(一)公开报名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区供销社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201室,联系人:袁嘉欣,联系电话:020-34204001)3.报名材料:(1)《海珠区供销社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二)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三)知识能力测试知识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四)体检考察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范围,并组织体检。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个人人事档案需经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五)廉政、计生等审核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六)确定选调干部人选根据干部考察综合情况,经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七)公示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八)办理调动手续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六、纪律要求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2月3日附件: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隐藏网址***
广州海珠区防疫政策
(一)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
1.近7天有高风险区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高风险疫情地区”。
2.对有重庆市、河南省郑州市、黑龙江省绥化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居家隔离 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有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对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番禺区、白云区,清远市清城区,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茂名市茂南区,梅州市丰顺县,佛山市南海区;安徽省淮北市;北京市朝阳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硚口区、江岸区、江汉区;湖南省株洲市、怀化市、邵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江苏省南京市;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海东市;山东省枣庄市;山西省晋中市、忻州市、大同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福建省福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5.对近7天有省内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或有省外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须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三天两检(“落地检”为第一检,48小时后进行第二检),非必要不外出,前三天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有其他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落实“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已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抵珠后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抵珠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二)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
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第1、2、3、5、6、8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经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
从11月5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恢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提示:澳门入境人员入境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落实“3天3检”(已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珠后视为完成第一次),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温馨提醒:通关人员每日限进出拱北口岸、青茂口岸、湾仔口岸总计往返1次,从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珠澳通道通关不限次数。粤澳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童及陪护家长(仅限1名)、紧急公务人员和危重症医疗救治人员、殡仪馆接送人员实行名单管理,不限进出次数、不限通关口岸。
(四)落地核酸
对经“两站一场一港口”的来(返)珠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海珠区可以出广州吗
11月5日0时至11月7日24时,广州海珠区确有城市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等任务需要执行的个人,可以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相关工作证件跨区通行,其他车辆原则上不流动,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
2022年11月4日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七)》,里面提到:
2022年11月5日0时至11月7日24时,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确有城市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等任务需要执行的个人,可以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相关工作证件跨区通行,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
广州市海珠区防疫政策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9月3日0时至9月4日24时,继续强化海珠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区居民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开本区。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每日健康监测,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诊。
(三)继续开展2天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朋友按照所在街道或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扫码进场,采取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隔或打包自取等防疫措施。
(五)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二、海珠区北至滨江西路-滨江中路、南至石岗路-工业大道南-新滘西路、西至珠江、东至东晓路-东晓南路区域在实施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防控措施
(一)区域内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等为单位,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进出实行测温、扫码并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区域内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各单位、企业提倡居家办公。
(三)超市和农贸市场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并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东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各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公开公正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开。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四)坚持安全防疫。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批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尽量减少线下办理,避免家长聚集。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2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2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其中,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4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1日;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31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31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园报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避免家长聚集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三)已录取的适龄幼儿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要将本园办学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各幼儿园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进行公告。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成新生录取 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幼儿园应及时做好信息核验工作,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亦应当及时告知结果。幼儿入园前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做好信息采集 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并按卫健部门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落实防疫制度 1.各幼儿园要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预案,严格校门口出入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2.各幼儿园要优化简化招生报名各项手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1.2022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日程 2.2022年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3.2022年海珠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11月18日14时起海珠区解除新港街、凤阳街、江海街等部分临时管控区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1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一、新港街道顺华名庭顺华街19、23号。二、凤阳街道1.燕岗街以东、燕岗横路以南、燕岗横街4-1号至燕岗横路59号之26以西、燕岗横街以北围成区域〔除燕岗路38号外〕。2.凤岗脚23号大院34—37号、粤昆苑。3.泰安居。三、江海街道锦鸿花园小区。四、赤岗街道大江冲25号大院2梯、3梯。五、海幢街道富力朗逸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特此通告。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