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运城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不去怎么办
- 运城学院的成绩怎么查
- 运城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http://www.ycu.edu.cn/
-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运城学院教务处网站入口是什么
- 山西运城学院教务处
- 运城学院教务处登录密码忘记
-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运城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是多少
- 运城学院怎么申请师范生证明
运城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不去怎么办
1、可以去教务处进行查询,登入ID是学号,学校教务处进行管理登入ID即学籍号,是学校给学生发放的学生编号,是每一个学生的身份表示,具有唯一性。2、学校教务系统都会设置限制IP地址进入,只有在校园的IP地址才可以进入教务系统进行录入查询以及更改等操作,可以通过向教务处申请账号密码后设置PIN接入。
运城学院的成绩怎么查
***隐藏网址***运城学院前身为1978年5月筹建并开始招生的运城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12月,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运城教育学院、河东大学(筹)合并组建运城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国家教育部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运城学院建立。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占地面积2818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56.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26.29万册。有教职工1139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581人。
运城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http://www.ycu.edu.cn/
***隐藏网址***运城学院 坐落于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山西省运城市,前身为始建于1978年的运城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1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运城师范专科学校、运城教育学院、河东大学三校合并组建运城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 运城学院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建校以来始终秉承“立德有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支持团队,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计划支持人选,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培育团队,4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山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校占地面积3089亩,建筑面积60.34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5.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2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77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9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1人,其中专任教师9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671人;有正高级职称45人,副高级职称27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78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4人,“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9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4人。先后聘请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特聘教授1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8人、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人;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22人。工商管理教学研究创新团队入选了“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研室荣获“山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励280余项。教师承担纵向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5项,国家社科基金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 学校不断拓宽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的24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波兰、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的6所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在泰国建立汉语实习基地,与韩国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共建“电子电路技术学院”,与山西亚宝药业合作举办“特殊医用食品班”,与运城制版集团等152家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近年来,校党委和行政带领广大师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先后荣获“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 “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校”、“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展望未来, 运城学院 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和我校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一个方向,两手抓”办学治校总方略,坚持“三步跨越、四方针”改革发展新理念,坚持“五个布局、六计划”贯彻落实新举措,突出彰显河东文化特色,重点发展理工产教融合和特色师范教育,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运城学院 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359-2439999,该校联系地址为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邮编为044000。 二、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得快速发展,2006年建校,2009年招收首批大专生,2015年获得山西省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18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列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由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总占地面积3130亩(含湿地1530亩),累计投入资金12.67亿元,已经完成万人大学所需的教学、生活、实验实训及各种活动功能设施建设。目前在校生近5324人,校舍总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99.12万元。纸质图书581216万册。设有12个教学系部,开设有煤矿开采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印刷媒体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41个专业。围绕专业群建有95个实验实训室和2个大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现有专任教师37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8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9.7%;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5.9 %,来自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114人担任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8%。学院注重校企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与7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建校十余年来,累计培养了1万余名社会急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6.5%以上。 学院秉承“做学合一,厚实融通”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生未来为本,以教育品质为根,以人格素养为重,以技术传创为主”的办学理念,实施人文、职业、技能“三大素养”培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216个,其中国家级奖项30个。学院重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近年来,教师承担省级以上课题50项;获得专利84项,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9项;出版教材102部,发表论文694篇,其中SCI收录1篇,EI收录3篇,核心刊物发表36篇。 学院紧紧围绕运城产业结构调整和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同时面向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培育新专业,在优化煤矿及装备制造类专业群的同时,重点打造健康及老年管理类、文化及旅游服务类两大专业群,与运城学院错位发展。在认真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近3年开展国家煤监局师资、山西省煤炭厂矿长工段长安检人员等培训累计74513人次。投巨资建设的集教学、科研与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教学矿井被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认定为“中国之最”,教学矿井与西安煤科院、常州煤科院、 中国矿业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同时也为省外煤炭类院校提供实习服务,运行四年来共接收省内外9所院校师生井下实习4万余人次,校内学生井下实习12万余人次。目前,学院是运城市先进制造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赛赛务基地,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国职业教育实践基地”、清华大学“中国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研究中心”共建单位。 学院在不断探索民办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十三五”期间计划再投入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努力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为区域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运城学院教务处网站入口是什么
***隐藏网址***运城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考核目的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检测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 第二章 课程考核的范围及形式 第三条 凡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职业能力教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都要进行课程考核。所有考核成绩均须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第四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积极推进考试方式改革,建立以思想道德与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结构成绩。课程考核方案(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成绩构成及比例等)须在每学期初提出,经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 所有课程平时考核应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记录,包括学生平时的出勤情况及学习纪律情况,课堂提问及随堂测试结果,课后作业、讨论、课内设计上交及完成情况,课程实(试)验表现、实(试)验报告完成及上交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学期末,课程考试在考试周进行,采取闭卷形式;课程考查随堂进行,可采用综合测试或答辩、课程小论文或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实验操作或上机操作等形式。 第八条 本科学生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检验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考试命题 第九条 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量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 第十条 期末考试命题时要求有A、B两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试题总分实行百分制,各题分数要分布合理,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十一条 同一份试题中不得有重复内容;主观性试题在两年内不得重复使用;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与前两次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不得直接使用近三年已在期末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十二条 考试试题要求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模版,用B5纸打印。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制图等),可以用8开纸打印。 第四章试题印制与保管 第十三条 命题教师在命题完成后,应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与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一并交回院系部,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密封保存。 第十四条 各院系部将审核后的A、B两套试题,分别装于两个试题袋密封,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考试题。 补考结束后A、B两套试题均返还至各院系部保存。 第十五条 期末考试试题的印刷、分装、密封均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部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保密室领取试题。 第十六条 考试试题启用前属于学校机密材料,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工作,并建立考试试题泄密责任追究制度。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试题的安全。 第五章考试管理与考场安排 第十七条 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要协同院系部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以0分计: 1.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以上者。 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若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八条 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办理该课程缓考手续,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十九条 学生所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及职业能力教育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在下一学期初组织的正常补考。 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可以补考,应参加重修。 第二十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期末考核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不记成绩和学分,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选修或另外选修课程。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向所在院系申请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经任课教师、辅导员确认,系教学副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按正考对待,随补考进行。 第二十二条 没有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一律作旷考处理。旷考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旷考”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二十三条 因考试违纪作弊而受到处分的,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作弊”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多次课程重修机会。课程重修不单独编班上课,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插班听课或免听自学。 重修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践教学课等,学生必须完成平时的教学过程。 第二十五条 重修课程的考核跟随下届学生的正常考试一同进行,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命题和考核,也不允许跟随下届学生参加补考。若下届无本专业教学班,则由学生所在院系向教务处提交学生参加重修考试的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各院系在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内单独安排考试。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修业期满离校时仍有课程不及格者,离校后两年之内可向原所在院系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课程重修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应安排在前八周完成教学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二十八条 各院系部要认真布置考场,按单人、单桌安排考生座位,按规定人数安排监考人员。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在监考过程中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场安排和考试过程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 第六章试卷评阅与保存 第二十九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本考场的同类试卷按班级进行装订密封(重修考试试卷与正常试卷一起装订),并认真填写试卷册封面中各项内容。密封后在试卷背面加密封条,并加盖系公章后,统一交教学秘书负责保管。 第三十条 试卷册封面中的“试卷编号”按规定的试卷编号规则编号、填写。其中,通识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5位)按“学年学期(×××××)—学生班级(××××)—开课系部(××)—课程序号(×××)—考场卷别(×)”编排;专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能力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3位)可不编“开课系部(××)”段。 第三十一条 评阅试卷应在指定的场所集体进行,并采取流水作业。阅卷结束后,须由任课教师和本单位复查小组对试卷评阅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试卷评阅及复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试卷评阅与复查规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试卷评阅、复查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和评卷教师一起当场拆封试卷,将学生成绩填入学生成绩册,并签名。不及格成绩应用红色体现,成绩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签名。 第三十三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试卷分析表》,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审阅、签字。各院系部主任要对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及试卷复查报告进行审阅,并对本单位整个考试评卷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 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在阅卷、登分结束后,装订成一册。同时将考核方案、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成绩册、试卷分析表等按顺序自下而上封装于试卷首页。 第三十五条 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外,所有课程试卷均由学生所在院系保存。非本院系学生的试卷,应在复查试卷工作结束后(开学两周后)统一交回学生所在院系。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册及试卷由任课教师在成绩登录后经所院系部教学副主任确认签字后直接交教务处保存。 第三十六条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保管试题卷,做到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鼠,以确保试题卷的安全。 第七章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理论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分为五级。百分制与五级制之间的换算关系如下: (一)百分制换算为五级制: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五级制换算为百分制:“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 第三十八条 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原则上是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其中,期末考核成绩在学生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不宜超过80%。结构成绩中一项分数不及格,总评成绩原则上定为不及格,难度较大的专业课程各院系部可自定成绩计算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九条 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各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总评成绩册。学生成绩册中的成绩栏不允许为空,旷考、作弊学生的成绩以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或“作弊”字样;缓考学生的成绩用“/”表示,并备注“缓考”字样;其他情况也须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第四十条 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经核对无误后打印2份,由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加院系部公章,一份封装于试卷册,一份交院系部存档。 第四十一条 各院系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打印好后的班级成绩册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保存。 第四十二条 学生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册(各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填写,并备注“补考”、“缓考”或“重考”字样(旷考成绩按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经任课教师、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由院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 第四十三条 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其中,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录入;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合格后按60分记载,并备注“补及”字样;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按原成绩记载,并备注“补不及”字样。 第四十四条 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成绩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若学生对课程所得成绩有异议,可在开学一周内向本人所在院系提出复查试卷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按复查试卷要求组织复查。如涉及到非院本系开设的课程,须将复查试卷申请汇总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通知开课院系部组织复查。确有差错必须更改的,须由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报《成绩更改审批表》,附带存档的更改成绩的试卷和原始成绩册,由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更改。 第四十五条 获准更改成绩后,任课教师应同时更改所涉各项原始成绩和成绩册上的成绩,并在更改处签名,然后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从成绩管理系统更正。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中途转专业,转出院系所修课程与转入院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对于休学、留级的学生,与下一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 第四十七条 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原则上承认原考核成绩,必要时可进行复试。凡达不到本专业要求者,应予重修。 第四十八条 全校学生的成绩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在校学生需要出具学习成绩证明的,由所在院系打印、审核并加盖系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毕业学生成绩,由教务处在学生毕业时统一打印学生总成绩单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已毕业学生需要出具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的,由学校档案馆出具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后,由教务处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运城学院考试和成绩管理条例》(院教字 〔2010〕5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运城学院教务处
呵呵,是不是收到预录通知单了啊?你是专升本还是高考?不过都一样啊,我是专升本的先收见预录通知书然后把学费交了后就收到通知书了,不过交学费一定要在农行汇款的,相信我,虽然不太清楚高考是不是没这么容易但是我觉得肯定也不会骗你,我已经上了两星期的课了,学校这样确实也只是想占学生怕你不来了
运城学院教务处登录密码忘记
您要问的是运城学院教务处登录密码忘记怎么办吗?1、搜索已关注的运城学院公众号,打开界面点击左下角找回教务密码。2、联系运城学院教务系统管理的老师,验证身份后可以在后台进行密码清零,用原始密码登录然后设置新密码即可。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359-2510015,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邮编为044000、联系邮箱为ychy2510888@163.com。 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简介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在原运城市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立高等职业院校,以护理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医学技术类和药学类教育。学校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2155号,西邻舜帝陵景区,东邻运城学院,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 历史沿革 1、1970年,运城地区卫生学校成立; 2、2001年,运城撤地改市,原运城地区卫生学校更名为运城市卫生学校; 3、2003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与 山西医科大学 联合举办 山西医科大学 运城学院; 4、2011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运城市卫生学校升格为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380亩,总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建有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教学大楼、综合实验楼、学生公寓、多功能餐厅等,可满足6000名在校生学习和生活。建有解剖、化学、生理、病理、药理、生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口腔等专业实验室以及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综合技能训练室等共计70余个,图书馆藏书24万余册。学校拥有一座二级甲等附属医院,还在运城市13个县(市、区)、大型厂矿医院及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50多个教学医院及实习基地。 人员结构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爱岗敬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80人,专兼职教师226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硕士研究生60人;职业教育国家级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骨干教师10人、省级教学能手4人;在省内外各类职业教育学术团体担任会长、理事长、理事15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6名,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8人。学校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2000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7项,共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46篇,主编、参编教材35部,出版专著15部。 专业设置 目前,学校实行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双轨制。设有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8个高职专业,以及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针灸推拿)等中专专业。招收高考、对口升学、“3+2”的大专生和中考生。口腔医学专业填补了我省高职口腔临床医学的空白,护理专业为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荣誉称号 学校办学成绩突出。2002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3年,被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护理专业被确定为“山西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学校多次受到山西省教育厅和卫生厅表彰,先后荣获省卫生厅授予的“文明卫校”、“优秀学校”称号,荣获省教委授予的“合格中专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中专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11年,被评为运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运城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运城市园林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运城市文明和谐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运城市模范单位,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十佳优质服务单位。2014年被评为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运城市文明单位标兵。2015年我院再次被评为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被评为运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运城市文明单位标兵、运城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运城市先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运城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是多少
一、运城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二、运城学院教务处简介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务处的日常工作。包括上级文件的接收和传阅;教务处印章的管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计划与总结的收集、归档;对外接待与联络;考勤工作及办公用品发放等。
2、负责教学会议的组织与报道工作。
3、负责教学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4、负责教学评优及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5、负责招生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下达各院系的开课计划。
2、负责编排全校通识课程表,并组织各院系编排专业课课程表。
3、负责课表的变更审批;检查各院系的调、停课情况。
4、负责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及网络资源课程的选课工作。
5、负责多媒体教室、自习室的使用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征订、发放、调配及书款的结算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管理工作。包括课程成绩的登录与试卷的复查;成绩单的审核与盖章;毕业学生成绩的归档。
2、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四、专八考试; 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各类社会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及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审批各类实习、实训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各类实习实训工作的开展。
2、负责教育实习工作。
3、负责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
4、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5、负责制定年度教学仪器设备与实验耗材购置计划。
6、协助教学单位建设各类实习实训基地。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制度并起草相关文件。
2、负责全院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各种听课卡并进行统计分析。
4、负责组织各教学系(部)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的学生评价工作。
5、负责对各教学系(部)组织的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试卷的评判质量。
6、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城学院怎么申请师范生证明
申请运城学院师范生证明的具体步骤是在学校官网上进行申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进入运城学院官网,找到“学籍管理”栏目。2. 在“学籍管理”栏目下找到“学籍证明”选项,点击进入。3. 在“学籍证明”页面中找到“师范生证明”选项,点击进入。4. 在“师范生证明”页面中填写个人信息和证明类型,然后提交申请。5. 支付相应的证明费用,在支付成功后,等待学校审核并寄出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师范生证明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学生证、身份证等,具体要求可以在学校官网上查看。此外,申请时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学校官网上的联系方式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另外,申请师范生证明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进行申请,以免耽误后续计划。